乔先生报了警。乔先生提供了多份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描述了事发经过,经查,当时被打者乔某追着打人者辱骂,其中一名打人者用砖击打乔某面部,另一名打人者用刀攻击乔某手臂,还有三人用拳头打乔某,期间乔某有过还击。记者梳理这几份《决定书》发现,事发时,打人的五个人中,有四人的年龄在14岁至16岁之间,他们被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而剩下的一名未满14周岁的打人者不予以行政处罚。% u4 g. b* J5 @+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