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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弄法律的律师陈法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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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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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9 16:1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 }/ u" R& E8 L# I& o: R
2 o1 Q! Q! G* ~* a$ A- R
资阳大状陈法庄,执业机构:重庆渝荣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市荣昌县,执业证号:15002201410948240。
6 q( u% b7 E" [      他利用律师身份,在代理的诉讼中视法庭为工具。在证据呈递时不按规矩:无中生有是证据,白条是证据,涂改的借条是证据,没借款事实的借条更是证据,在他“铁”证压迫下,受害人心力憔悴。4 P, F" Q1 R  A; }- j8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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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可以为委托人辩护但不能为委托人造假,所谓2013年的借款本来就是原告捏造,陈法庄当庭却以律师身份强说他看到原告借款,只是当时没摄像头就没录下来,可事实是没这回事,无论判决如何,连庭审记录中陈律师的委托人都载明说只是汇总记录,没有现钱交易,陈法庄说他看见借款事实纯属假话;陈法庄当庭还用白条竭力想证实被告向原告借钱,一张没有我任何笔迹的纸条,就陈律师签了几个字“XXX借款证据”。指鹿为马,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做法不是律师宗旨,这种祸害人的律师不清除于法律界,只会给人间带来更多的灾害。
1 l3 v. v8 N" h' j9 U
- A; a" U6 E1 C9 Q, X2、陈律师讼状有一条,用2012年11月1日被告所写借条来证明借款事实,但此借条涂改痕迹明显,且涂改处无盖章确认,陈律师不懂证据规则,以律师身份帮助原告去瞒天过海,陈律师熟悉办案程序,知道把责任甩给法院后才有机会浑水摸鱼,最后他实现了侥幸。
8 L8 ~& J) x8 X8 F) o/ B
' [' h' B# ?1 R$ K* O* _8 ~! E( s3、诉讼万金油,祸害千年金身不倒。他诉讼欺诈据我所知已有两起,在他蓄意的证据下不能发现猫腻。没被诉讼前我作为生意人还有能力为国家交税50万,好事不出门,都知道我遭遇官司后,别人都避之不及哪还可能有项目。8 N7 W# W- m  l* ]
  D. ?) W" E7 c3 q
4、他无视法庭纪律,气焰嚣张创法庭之最,他的委托人可以不顾法庭庄严就穿短裤、汗衫出庭,他在审判庭里也轻松借穿一件法袍;开庭后包里掏出一万元钱,说有人需要,就公然出庭办私事,回庭后看被告还在辩护,直接喊话法庭,干扰判案,说被告没钱,不用再审。他的行为在抹黑法院公正形象。: J# U4 P; s! x! }$ c
5 ]" l- Y8 T: _- Y! f& j
5、原告的手下还留着我一张50万没借款事实的借条,是隐患,我多次不能索回,陈律师作为团伙的法律打手,我担心他很可能又用涂改日期后的借条做文章。对恶意诉讼的律师该取缔证书,以免他继续借法律名义残害无辜。; I! k( s3 P9 G7 K/ D4 O& ]+ U
! O4 ~" C: N5 s* c" U" M
" }, o& D8 m5 T%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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