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暴力执法何时休?
4月3日下午,本人在1227广场红光路逛街,误把新买的摩托车停在了禁止停车的地方,东南城管在发现我摩托车违停后把我车辆进行了收缴扣押。在收缴过程中,几个人直接抬起我的新车直接往他们的执法车上“甩”,并且在运输过程中没有放我摩托车的脚架,也没有进行有效的固定。当场造成了我的新车漆面刮花,反光条磨损!
该车是我刚从成都花了两万多才买回来的标志摩托车,是我,一个公民的合法私人财产!我承认当时没有把车停在该停的地方,城管罚、扣,都应该,叫我缴纳的150块拖车费我也一定缴纳。但是,在扣押的过程中纯粹暴力执法,完全把公民的私人财产没当回事!
请城管的领导出来说句话。看看我这车的维修,折旧咋个说?同时,也请领导们规范一下你们的执法过程,不要让下个你们扣押的车辆再像我一样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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