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5-8 18:18:15

两名女子突发奇想,做了一件刺激的事!没想到民警火眼金睛……

5月5日“五一”假期最后一天,深圳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十一队民警查获一起冒用他人证件入境案和一起协助他人非法入境案,共查处2名非法出入境人员。皇岗边检站执勤民警在甄别冒用他人证件嫌疑人。
当天17时许,正值福田口岸入境客流高峰时段,两名持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年轻女子一前一后来到人工查验通道办理入境手续。

皇岗边检站执勤十一队民警检查时发现其五官与证件上的照片略有差异。经询问,民警判断该女子存在冒用他人证件的嫌疑。面对女子的辩解,执勤民警果断将该女子与其同行人一并移交值班队领导核查处理。

在民警耐心的普法教育下,两名女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如实交代了各自的违法事实。

原来,涉嫌持用他人证件的陈某与其同行人罗某是认识多年的中学同学,上学期间一直有朋友说她俩长得相似,所以在此次从福田口岸入境时,两人一时兴起,产生了“交换彼此证件,以检验两人是否相像”的刺激想法,没想到边检民警火眼金睛,秒破了她俩的拙劣小伎俩。

最终,皇岗边检站依法分别对陈某冒用他人证件入境的行为和罗某协助他人非法入境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冒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该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皇岗边检站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口岸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请广大出入境旅客自觉遵纪守法,切勿因一时贪玩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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