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实名举报南部法院、南充中院法官枉法裁判
被举报人:王娅,南部县法院法官
被举报人:肖逍、赵丹、张孙昊,南充中院法官法官
我们是国网南部县电力公司职工,响应国务院让企业减员增效规定,与企业签订离岗待退期内享受在岗员工调资待遇“离岗待退”,被举报人公然藐视法律,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
事实与经过
2012年,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我们七人与南部县电力公司签订了《离岗待退协议》第三条约定,离岗待退期内享受在岗员工调资待遇。电力公司没有按照协议执行,我们7人的工资低于工友三倍。
一、我们向一审法院递交岗同类员工工资表证据不采信,我们提出命令申请书,不依法调取,被举报人王娅违背事实以诉讼请求无事实根据驳回了诉讼请求。
二、双方所签订的《离岗待退协议》约定明确,我们的诉讼请求正是依据协议这一条规定提出的,显然一、二审法院以我们七人的主张无实根据纯系颠倒黑白的枉法裁判。
综上王娅、肖逍等四被举报人,明知道我们七人工资低于同期工人2倍工资,践踏法律,违背事实做出违法裁判逼我们四处上访,给我们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重大精神创伤,根据《刑法》399条2款规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应开除法院,终究刑事责任。
控告人:南部县电力离岗待退7人
206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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