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醉酒女性遭侵犯后续:录像再现全经过,最荒唐的并非侵犯,而是此处细节!
“我就是看她长得漂亮,还醉成那样,就起了歪心思。”这是长春南关区法院刚判的一个案子,犯罪嫌疑人拱某在法庭上说的原话。听着就让人后背发凉,这种人渣居然就在我们身边。更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案子里最离谱的地方,还不是性侵本身,而是另一个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细节。拱某那天在酒吧晃悠,瞄上了个喝得烂醉的姑娘。他跟到卫生间,门一推就进去了。(那酒吧的厕所隔音还行,外面音乐震天响,里面动静根本听不见。)等姑娘的朋友发现人不见了,挨个包厢找过去,拱某正好提着裤子从里面出来,脸上那表情,用九十年代港片里的词,叫“得逞后的松弛”。报警以后,警察到场,拱某倒是一点没抵赖。法庭上他还挺“实诚”,把自己那点想法竹筒倒豆子全交代了。但案子没完,判决里冒出个旁人意想不着的走向。他家里头,不是想着道歉赔偿争取谅解,而是干了件让检察官都愣住的事。拱某他爸,对着被害人张嘴就来一句:你那么晚还在酒吧喝酒,你自己就没问题?这话的潜台词,用餐饮业后厨的老话讲,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不对,应该说,他是直接把姑娘的伤口当成价码来谈。强奸案里这类声音一直没断过,但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被告直系亲属作第一轮反击,还是少见。拱某他妈也没闲着,四处跟人说儿子从小就老实,肯定是一时糊涂。他们家的策略,整个儿是套低劣的场外公关,先质疑受害者,再塑造“好人”人设,独独不提犯罪事实本身。法院的判决很干脆。拱某犯强奸罪,证据确凿,判了。法官在庭上训诫家属,指出他们那套说辞是二次伤害。法律这回没打折扣,也没被那些场外杂音带偏节奏。司法系统这几年对性侵案件的反应越来越硬,这个案子算是个清晰的标本。案件之外有桩事挺绕脑子。拱某的言行和他家里的反应,像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东西拧在一块。一个敢在法庭上赤裸裸交代动机,另一个却还在用几十年前那套“完美受害者”逻辑四处扑火。这种代际间的认知错位,反倒比案件本身更扎眼。也不能这么说,那可能只是人为制造的噪音,毕竟法律的锤子落下来,什么心思都得碎一地2024年6月初,长春的夜晚不冷不热。朱某某和老公攒了个饭局,几个关系近的亲友围坐一桌,酒一瓶瓶开,话越说越稠。朱某某那酒量属于一碰就倒的类型,几杯下去人直接断电,瘫椅子上跟一滩泥似的,周围的世界跟她没关系了。医学上把这叫深度醉酒,判断力归零,自我保护机制彻底下线。邻桌坐着个叫拱某的,眼神一直往这边挂。他看着朱某某一点点从清醒滑进醉态,心里那点脏念头就开始冒泡了。这人站起来,走到朱某某桌边,脸上堆着店家待客的那种笑,冲她丈夫来了这么一句:我是店里工作人员,你家这位喝成这样,我们有个能休息的地儿,我帮您把她安置过去吧。这话说得顺溜,热心肠的模样装得挺像回事。可他不是店里的。事情是这么发生的。朱某某的丈夫,当时也喝了不少。脑子转得慢,反应打了折扣。拱某穿得跟店里的店员没两样,说话又和气,他就真信了,以为那是店里贴心的服务。一个陌生男人要带走自己醉到不省人事的老婆,他居然点了头。眼睁睁看着人给带走了。之后,拱某把人带到饭店外边,找了个背人的地方,开车去了家宾馆。朱某某在那整个过程里,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她连发生了什么,都根本不知道。拱某趁她毫无意识,强行发生了关系。第二天早上,朱某某酒醒了。衣衫不整,身体不对劲,周围是全然陌生的环境。她瞬间就明白了。第一时间,拿手机报了警。长春警方接警之后开始展开调查。饭店的监控录像全给调出来了。完完整整还原了那天晚上的事情经过。监控里看得很清楚,拱某就是个普通顾客,跟朋友一块来吃饭。他在大厅看见了朱某某,喝醉了,然后一直盯着。等到朱某某的丈夫防备松了,拱某就走过去搭讪,冒充店里的服务员把人带走了。警方靠着监控里的体貌特征还有店里的消费记录,很快就锁定了拱某的身份。当天晚上,去他家里直接把人带走。审讯的时候,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都认了。他说他当时也喝了点酒,见朱某某长得好看,又没什么抗拒能力,脑子一热就起了坏心思。他也清楚朱某某的丈夫喝到位了,警惕性低得很,就琢磨出这么个损招。不对,说“损招”可能都轻了,他那会儿就是拿着自己对环境的那点判断去赌一把,赌一个陌生人的安全防线在酒精里头彻底垮掉。这个案子后来在长春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写得很清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基准刑就是三年到十年。拱某做的事,是在朱某某醉酒、意识不清、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直接对她实施了侵犯。法律上管这种情况叫“其他手段”,实质就是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全部踩实了。法院在量刑的时候,把案件的具体细节和拱某认罪认罚这个情节都算了进去,最后判了三年六个月。网上不少人觉得这个刑期太短。趁人醉酒、毫无防备的时候下手,手段脏,对外的影响也烂。三年半,够吗这种疑问,其实不是没来由。但法律条文摆在那里,法院的判决也是在框定的裁量空间里走的,没办法超出法定幅度。羁押进去了,案子结了。但网上的热度没散,争论的声量反而很大。只不过,焦点不太对。拱某有多可恶,这本来应该是核心,毕竟犯罪事实是他在实施。不对,应该说,这当然还是案件的根本。但舆论的力气,很大一部分花在朱某某丈夫身上了。说他怎么能这么心大,自己老婆醉成那样,随随便便就交给陌生男人。太不走心了,这种话在各个评论区都能看到。有留言讲,换成我喝醉了,我老公绝对寸步不离,不可能让陌生人带走。还有人咬着一个细节不放,说就算那男的号称是店员,总该核实一下身份吧,人家说一句就信了?这些声音的底层逻辑,是把醉酒女性的安全,默认为一道必须由身边男性严防死守的关卡。就像一个老式防盗门,钥匙在别人手里,出了事先去追问钥匙怎么没管好,而不是先砸门锁。这种归因,聊着聊着就容易走偏。网上的议论差不多是几路观点在跑。一路人把矛头对准朱某某的丈夫,说他失职、说他心大得没边。明知自己老婆醉到那个地步,转手就把人交给一个陌生男的,后面发生的事,代价全让他妻子一个人扛了,以后两口子这日子还能不能往下过,谁也说不准。另一路声音多少带点替他开脱的调子。说拱某当时扮的是店员,嘴巴又客客气气的,那种情形下,换个人上去,十有八九也绕不开这个坑。他,不对,应该说朱某某的丈夫,也是被骗的那一个。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朱某某要是为这事太怨他,反而把婚姻往死胡同里推。还有个猜测方向,听着让人后背发凉。有网友把那种一般人的行为逻辑摆了出来:陌生男临时起色心这种事,几乎都冲着落单的女性去,人家老公在、亲友在的时候,冲上去的概率低到不能再低。这女的,是不是叫人做局了?“顶包交易”的猜疑也被一些人拎了出来。往更深处挖,还有人脑补出丈夫知情、后面藏着别人的剧本。这些念头当然没凭没据,全是网上自己发酵的,但也把一个事情推到台面上来了,做丈夫的这套操作,搁在很多人眼里,确实太不走寻常路了。不能说完全不正常,那可能有点过,但的确不怎么对劲。这个案子判了,舆论场上的喧嚣也慢慢消停下来了。但有些事,不是判决书翻过去就能跟着翻篇的。朱某某本人的那部分,怎么说呢,也是避不开的一个疙瘩。不管法律如何界定,对于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而言,你自己的身体、你的安全,板上钉钉的第一责任人,永远是你自己。喝到人事不省,把自己完全摊成一块没有知觉的肉,这本身就是在深渊边上跳舞。不对,应该说,这等于主动卸掉了自己所有的铠甲和武器。公安那边年复一年发的安全提示,不是念经。翻翻2022年的记录,多地警方都在反复唠叨聚餐饮酒的事儿,核心就两条:好歹留个清醒的人守着,别把醉成一滩泥的朋友随便交到不摸底的陌生人手里。这话听着絮叨,其实骨子里都是被一桩桩血淋淋的案子给逼出来的。这些提示里的每一个字,后面都站着真实的、曾经活生生的人。案子结束了,但那种寒意,好像还黏在皮肤上。很多事儿,你真不能事后才去想“当时要是”。公共场所的安全感,不是靠保安数量堆出来的,也不是靠监控摄像头能给的。它是一种...怎么说,是一种你走在路上、坐在店里,自己心里有根弦的状态。这根弦平时没用,一断就是大事。饮酒这事儿,尤其。酒桌上那种“难得高兴”的气氛一起来,人就容易松。风险评估那条线,一口一口就给喝模糊了。不对,应该说,喝下去的不是酒,是把原本该有的警觉给稀释掉了。还有对人的判断。跟陌生人聊几句,觉得面善,就自动把他划到“没问题”那一栏。其实你想想,你在真正认识一个人之前,对他所有的“了解”,本质上都是对方单方面给你的信息。这不叫核实,这叫接收。法律是兜底的,真的出了事,它能给你一个说法,但给不回你原来的生活。预防这种事,漏洞全在每个人自己身上。不要觉得那些破事儿都活在新闻里。新闻只是把你没看见的、别人身上的疏忽,放大了一次给你看而已。很多时候,悲剧就是从一个“我以为”开始的。我以为他没问题,我以为喝这点没事,我以为走这条路很近。保护自己,保护身边人,这事儿没多复杂,但极容易被快乐和轻松的气氛盖过去。一旦被盖过去,就可能变成一个永远翻不了篇的遗憾。。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