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cbw 发表于 2016-11-21 15:06:01

致平昌县建设局局长

四川省平昌县建设局,关于平昌县华阳房产有限公司对信义大道城西印象修建商品房一事,未按照城镇设计与规划修建多加楼层,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合同不一致,不顾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利,平昌县建设局对违规乱建不按照党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处理,对开发商罚款了事。难道罚了款就是合法建筑了吗?难道罚了款多加的楼层对整个楼盘造成的重量就减轻了吗?难道罚了款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就安全了吗?小区全体业主提出强烈抗议,要求建设局的领导按照党的政策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和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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