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报平安e易 发表于 2018-1-9 00:58:13

“蓝光”南充违建惊四座

    【新年特稿】时值岁初年关,本网接到四川南充市嘉陵区“蓝光天骄城”众业主报料称:开发商南充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蓝光公司)擅自更改规划建设,调整户型、增加户数及建筑面积,被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以下简称:南充市规划局)依法作出了停工及限期改正决定后,而今已逾期近一个季度,南充蓝光公司仍未改正其违法行为。
      万丈高楼从地起~位于南充市嘉陵区白马片区的“蓝光天娇城”建筑工地四周围墙牢固、戒备森严,去年春夏时这里的建筑工人们起早贪黑地忙碌施工……当该楼盘拔地而起至三五层时,少数细心的业主通过观察后惊讶地发现,他们所购置的在建楼盘格局与原展示的规划图案有异,已签购该小区的二百多户业主闻讯后从四处赶到现场察看,震惊之余愤而维权讨说法!
      去年9月7日,南充市规划局收到该小区购房户即业主举报时,派人到现场踏勘,经核实南充蓝光公司确实存在擅自改变规划建设的行为。
      随即于去年9月12日,该局依法对“蓝光天骄城”1、2#楼发出书面停工通知书及限期改正通知书(注:限2017年10月14日前自行改正违法行为)。这期间(一直至今),南充蓝光公司并未自行改正其违法行为。对此,南充市规划局按照《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88条之规定,于去年10月17日函告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并责成嘉陵区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去年 10月31日,南充市规划局将上述情况以“南规函〔2017〕339号”函告业主对该楼盘违法建设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然而,随后不久即去年11月24日,南充市规划局又发出一份《公示》称:现嘉陵区政府及建设单位(指:南充蓝光公司)申请调整“蓝光天娇(骄)城”FC—1—1地块1、2号楼户型,基底面积增加约45平方米、户数增加56户,位置基本不变,建筑层数不变。
      并称“以上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定要求。我局现将其报审拟调整的总平方案图进行公示。”
       该公示一出,业主们如梦初醒~原来是建设单位先斩后奏(假如业主不能在其违建中发现异样,其违法行为谁来制止?!)如此违反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一旦落成,势必影响后楼住户采光及通风质量,将增加人口密度及缩小人均绿化率和户外活动面积,因此在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内业主们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而纷纷表示异议!!!
      日前,南充市规划局信访室已通过电话的形式明确告知业主代表:市规划局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提出改正,但其逾期未予改正。现又已函告嘉陵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强制执行!
      本网将继续关注该事态进展情况。
                                 
                                     编辑   胡晓   
                                     编审   易彧

戰爭記昜 发表于 2018-12-3 08:51:36

鱼肚白 发表于 2018-8-5 07: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蓝光”居然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置《规划法》于不顾,擅自先斩后奏增建几十户,这在建筑行业是应该掉销开发 ...

无欲则刚

鱼肚白 发表于 2018-8-5 07:52:05

“蓝光”居然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置《规划法》于不顾,擅自先斩后奏增建几十户,这在建筑行业是应该掉销开发和建筑资质的“弥天大罪”,开发商与建筑商把作为上帝加衣食父母的业主的切身利益肆意抛之脑后,如此“不良”行为的后面折射出的是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上的“懒政、不作为”,甚至官商勾结、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同时,也在挑战舆论监督的正能量底线,一个软绵绵的函或一个整改通知书能让这种目无法纪的企业收手止步吗?答案是“不能”。这个函与通知书不过是应付包括媒体在内的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脱辞”或“遮羞布”罢了。法制传播网监督还太“温柔”和只是“点到为止”,几乎没有提到这个大张旗鼓破坏《规划法》的始作俑者竞究是何人?应该点名道姓,把这种利欲熏心的人“洗”个日光浴。只有让其在阳光下曝晒,才能洗心革面,才能明白“做事先做人”的浅显、朴实道理。(重庆作家鱼肚白)

happy宝贝 发表于 2018-1-9 13:48:54

期待后续处理报道

Emma 发表于 2018-1-9 14:15:24

希望政府合理合法合规处理

竹报平安e易 发表于 2018-1-9 15:52:07

happy宝贝 发表于 2018-1-9 13:48
期待后续处理报道

0K~关注并跟踪!

竹報平安 发表于 2018-1-9 17:41:24

Emma 发表于 2018-1-9 14:15
希望政府合理合法合规处理

说得好!

勤劳至上 发表于 2018-1-9 19:15:24

做出了批示,为何不执行……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那里来的胆,敢对政府部门的批示不理不睬

竹报平安e易 发表于 2018-1-9 19:20:19

勤劳至上 发表于 2018-1-9 19:15
做出了批示,为何不执行……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那里来的胆,敢对政府部门的批示不理不睬

谢谢关注!
此行为可称为:违法不纠~
共同关注此事件进展如何?怎么处理?以及处理结果。

陈军 发表于 2018-1-9 20:00:51

嘉陵区政府无作为。

竹报平安e易 发表于 2018-1-9 20:02:46

陈军 发表于 2018-1-9 20:00
嘉陵区政府无作为。

现在该作为了!

wx_a_qEf5z 发表于 2018-1-9 22:19:19

违反法律法规该拆的就得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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