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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河北保定市满城县南韩村镇的三家合资企业价值数千万元的资产被他人非法侵占,我们奔波13年依法维权,至今没有任何进展。”河北保定市居民唐香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如是说。2 s: h1 M: d8 x( y( x- }9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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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90年代,我父亲唐英奎分别和加拿大、韩国以及台湾成立三家合资公司,并在保定市满城县南韩村镇西苟村租赁50余亩土地建设公司厂房和办公楼。就在三家公司投产后不久,2005年5月19日夜里,邻村男子孙某武突然带着数十名社会人员,带着砍刀、铁棍等凶器冲进公司,架着刀逼我父亲在内容不明的协议上签字。我父亲被逼签字后,我母亲和在场公司职工就被赶了出来。孙某武锁了公司大门,侵占了三家公司的厂房场地、办公楼、机动车、机器设备、公章账目、工人档案等全部财产。 ! y3 V. q: I6 [; k$ q) r! T' r, y" A, O' w2 m+ [! 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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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父亲唐英奎就向南韩村镇派出所报案,未获受理。又找南韩村镇政府、满城县公安局,都说我父亲自愿和孙某武签了协议。就这么找了两年,看着刚投产的公司被孙某武侵占,我父亲悲愤交加,在2007年含冤去世。此后,我母亲一直向上反映情况,至2014年老人家实在是精力不支,才允许我参与进来。" y5 P8 q/ l Y) S, |9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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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找到南韩村镇政府。当时的潘某民书记和赵某森镇长给了我四份协议复印件,就是当年我父亲被逼签字的协议,其中一份写的是我们公司地上建筑物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孙某武,然而孙某武侵占的财物当时就价值数千万元,我们有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如果不是孙某武逼迫我父亲,我父亲怎么可能把价值数千万元的财物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呢。而且,孙某武做的假协议里的50万元,我们也从来没有收到过——就是说他没有出一分钱,就把我们的公司全部变卖和毁坏了。 H% E6 J' Q+ T1 X& l$ ]- J ' j$ c2 M p; Y)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