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女士表示,拿到刑事裁定书后,“我和她爸爸痛哭不止。但这就是一场悲剧,没有所谓的赢家。”
起诉书显示,2019年9月19日,郭某牛携带一把匕首在校园内等待涵涵下课,后尾随其至学校小北门外,涵涵欲坐出租车离开摆脱纠缠,郭某牛追至马路中间持匕首向涵涵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连刺数十刀。
2020年11月20日15时30分,芜湖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郭某牛持匕首连续多次捅刺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12月4日,新京报记者获悉,郭某牛不服一审死刑判决,已提起上诉。
3月22日,根据刑事裁定书,安徽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学学生涵涵开启了她的大一第二学期课程,郭某牛是其中一门课的老师。该年4月初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后双方感情不合,于同年6月30日分手。
尾随近一个小时后,郭某牛拿出匕首走向涵涵。出租车还没来,涵涵只好向马路对面跑,郭某牛追至马路中间,持匕首向涵涵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连刺数刀。
11月20日,安徽工程大学教师被控杀害女学生案在安徽芜湖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该案开庭审理时,被告郭春牛否认故意杀人。
同年6月29日,涵涵因遭到郭某牛殴打报警,次日和平分手。此后郭某去寻求复合未果,在2019年9月19日下午持匕首连刺受害人48刀。案件发生后,受害人父母曾表示“杀人偿命”,“我们希望法院判他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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