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齐房款,唐先生拿到了正式的合同,但合同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服务费的事情,而且清清楚楚的写着,总价为477950元。由于第一次买房,唐先生表示对此完全不懂,当时并没有深究什么。直到来收房时,被一同前往的朋友发觉,事情不对。 1 f }/ ^9 l* N. V朋友告诉唐先生,正常的服务费应该在1?右,但这个房子的服务费高达总房价的50?如此巨额的服务费,让唐先生无法接受。带着强烈的质疑,唐先生找到了开发商,当这时开发商却称,与那家公司并非同一家,他们只是第三方的销售公司。
随后询问能否帮忙联系一下开发商那边,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此时另一名看似负责人的男士称,我们就代表开发商,我们是开发商下面的物业。并不耐烦说道,是他自己把20万打到了中介,而我们跟中介没有一点关系。对于周先生表示就是在这里刷的卡,也被一句“口说无凭”打发。, y5 e5 r: ^! }! L" e. C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随后记者来到楼盘的售楼中心,里面的工作人员面对记者,全部含含糊糊的拒绝正面回答问题。无奈下唐先生再次拨通了当时那位销售人员的电话,向对方表示希望见面谈一下,对方却说在外地出差。当再次问及24万服务费的问题时,电话那边回复,你是打错了吗?你可能认错人了。
唐先生表示,自己只要求把这20多万的服务费退还给自己,如果实在协调未果,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看到这里,小编想说,作为这么大的开发商,为了赚钱如此不择手段,对于销售公司的猫腻行为不管不问,这种行为可以说毫无信誉可言,难道公司的声誉还不值这20万吗?而那个销售公司,是否又存在欺骗诱导行为?问题最大的一方还是购房者唐先生,作为一个成年人,买房子不看清合同就签字,是不是太过粗心大意了?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A3 m/ g9 N/ r8 v9 l'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