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两人不止一次发生过争吵,最后一次则是案发前一天。那天,气急了的张先青愤怒的大喊道“你如果不跟那个男人断掉关系,我就杀了你。”万红本以为是张先青的气话,但未曾想到自己竟然真的命丧于此。; X- V G; D6 q, U
案发当天,张先青先是到了药店中买好了安眠药,而后在商店中买了刀子和尼龙绳,准备将万红绑架后残杀。在得知万红来到了曹县后,他埋伏在那里,看到万红的摩托车后二话不说,上去就用尼龙绳勒住了她的脖子,而后将刀子一刀一刀的砍到了她的身上。杀人后,自知犯罪的张先青吞下了大把的安眠药,而后在家中躺下了。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张福竟提前发现了尸体并将自己叫了过去,他只好拖着沉甸甸的身体再次来到了案发现场,这也就让张福以为自己喝醉了酒。 {- z+ P- m- x. P1 z
张先青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最终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之下,判处张先青死刑,并需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补偿。 ! j# {2 ]: x# Y P- U* x0 z# t 1 y e+ u3 k' k) v: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