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标题: 不想嫁就早点说!新郎结婚当天起冲突,竟还带走了一个伴娘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2-2-24 15:31
标题: 不想嫁就早点说!新郎结婚当天起冲突,竟还带走了一个伴娘
对于孩子的姓氏,大部分人都习惯了“子随父姓”。即使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女方自己抚养孩子,她们也懒得去把孩子的姓氏改了。开明一点的家庭或者说妻子比较强势的,会要求孩子跟随自己姓。丈夫也不建议,反正孩子是自己亲生的,跟谁姓不一样,就一个称呼而已。现实是,有些男生是宁愿悔婚,也不接受孩子跟女方姓的。 在黑龙江佳木斯市的一场婚礼现场,新郎就因为“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和岳母起了冲突,婚都不结了。更有趣的是,新郎还拉走了一位伴娘。 / x  Q8 m4 x5 F! s7 u* ?: E# u6 q
.委屈的新郎
3 |2 N; ~4 j4 N  T, r5 m2 J' f% {/ b% g, {/ T

事情发生在黑龙江佳木斯的一位新娘家里,这场婚礼很特别,是“女娶男”。婚礼已经进行到最后的仪式,新郎新娘给岳父岳母敬茶,敬茶之后,改了口,就是一家人了。让新郎没想到的是,岳母却提出了一个“过分”的要求。她要求新郎新娘以后生的孩子,都跟女儿姓,不能跟新郎姓。

新郎虽说是“上门女婿”,但岳父岳母并没有亏待他。给了66万彩礼,还送了一套140多平的房子。加上黄金首饰等等,可以说男生是“嫁入豪门”。说是“上门女婿”,实际是小两口自己过日子,又不和岳父岳母住一起,新郎不能没有良心。


0 \( q; V- B6 W* S8 _规矩不能乱?
! }' a9 x8 C. b! Q, F- o% H* f1 w+ W
0 _# [* G& A$ n, m2 s: ~7 J: w

另外一个原因,岳母觉得,这是“男方上门的规矩”,孩子就得跟女方姓。就跟女生嫁给男生,孩子跟爸爸姓一样的道理。

新郎却认为,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不合理的东西可以改。而且,也不是所有孩子都跟爸爸姓,比如二胎,就有很多跟妈妈姓。所以,所有的孩子都跟女方姓,新郎绝对不同意。新郎和岳母谈不拢,于是,有了前面的一幕,新郎拉着伴娘离开了。

4 U0 V, b- J) f# \$ }# F" v4 m# n
幸福与姓氏无关
9 s6 s6 j# n4 Z2 m
! \# m, c7 C; F$ F! i5 W8 i0 Y$ H

网友们也很不理解,既然已经举办婚礼了,怎么还会纠结“孩子跟谁姓”的问题?是新郎不爱新娘,还是这桩婚事只是一种交易?

可以看得出,新娘人高马大,并不是很漂亮。而新郎却很秀气,两人并不怎么般配。但爱情这种东西,我们说不准,只要他们两情相悦即可。如果新郎只是为了过上好的生活,才选择和新娘结婚,大家赞成孩子跟女方姓。

毕竟,不能所有好事都被他占了,新郎总得付出点什么。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新郎和伴娘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新郎要拉着她一起走?有网友认为,伴娘是新郎这边的亲戚或者家人,新郎才拉她走的。

另一种观点是,新郎喜欢的人是伴娘,因为现实原因才和新娘结婚的。既然已经选择翻脸,就索性一鼓作气,选择和伴娘在一起。无论哪一种,其实都要尊重伴娘的意愿,是否愿意参合到新郎新娘的家事来,她是无辜的。

' x: w: F5 J% }' g' P5 y; X
简单地来说,情侣至少有感情,才能走进婚姻的殿堂。用物质来维持的婚姻,不会太长久。长痛不如短痛,与其结婚后悔,何不早点分手。
4 Y' r8 F7 H6 E3 A( d$ J- M
* a1 n. {4 N0 v/ i: d0 ]( d6 q

【导读】对于孩子的姓氏,大部分人都习惯了“子随父姓”。即使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女方自己抚养孩子,她们也懒得去把孩子的姓氏改了。开明一点的家庭或者说妻子比较强势的,会要求孩子跟随自己姓。丈夫也不建议,反正孩子是自己亲生的,跟谁姓不一样,就一个称呼而已。现实是,有些男生是宁愿悔婚,也不接受孩子跟女方姓的。

在黑龙江佳木斯市的一场婚礼现场,新郎就因为“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和岳母起了冲突,婚都不结了。更有趣的是,新郎还拉走了一位伴娘。


- O" x8 M$ w7 J7 f! q7 ]委屈的新郎
% j2 o6 I; e/ L% ~( n( d
& k: H) t2 ]' I. u4 Y

事情发生在黑龙江佳木斯的一位新娘家里,这场婚礼很特别,是“女娶男”。婚礼已经进行到最后的仪式,新郎新娘给岳父岳母敬茶,敬茶之后,改了口,就是一家人了。让新郎没想到的是,岳母却提出了一个“过分”的要求。她要求新郎新娘以后生的孩子,都跟女儿姓,不能跟新郎姓。

( C7 F9 d! }$ H4 I) K4 a: n4 m* f





欢迎光临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https://www.icbw.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