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A0 u* a6 n, C: O; } 但许先生认为楼盘已经烂尾,不可能完成交付,自己不应当继续还贷。 3 _9 l2 n* E5 x0 q( g8 A* u; j. W 2021年下半年,一审法院考虑到房子无法完成交付,要求许先生继续按月偿还贷款已经没有意义,故而判决解除《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许先生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利息,以及未按时还贷的罚息,合计220余万元。 6 B( Y6 _0 ~) C" N' q, t+ n/ ~1 r 一场官司下来,自己不仅败诉了,还被判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220余万元,房子没了,开发商没钱退房款,自己还要一下子还给银行220余万元,这不是要命吗? * A* \2 B1 Y! V0 m c 一审判决后,许先生不服,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8 N$ j! S9 U$ N( o4 y, H) x 2022年1月,嘉兴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e2 @# k# ^0 p7 Y
案件争议焦点很明确:《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已经解除,剩余贷款本息220余万元,是否应当由许先生承担?银行认为应该;许先生认为不应该。" k$ {9 q, I. ]9 C
这一次,法院给出了与一审完全不同的判决:不支持银行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银行败诉了,许先生无需向银行归还剩余贷款本息220余万元。 ( i% M, E. p* J* }6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