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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20斤女子遭酒吧女员工偷拍,视频发网上配文“你们要的制服诱惑”,律师:侵权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4-1-29 15:25
标题: 220斤女子遭酒吧女员工偷拍,视频发网上配文“你们要的制服诱惑”,律师:侵权
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名女子发视频称,自己和弟弟去当地酒吧,期间被酒吧工作人员偷拍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并配文写道“你们要的制服诱惑”。1月27日,当事人谢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称自己体重220斤,在当地经营了一家大码女装店,当天去酒吧是为了给刚从外地回家的弟弟过生日。酒吧工作人员偷拍发布她视频时还配文“JK制服”“兔女郎”等,她认为对方涉嫌造“黄谣”还故意贬低她,“这件事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我的老公和朋友都看到了视频”。: ~3 a6 W/ B2 @' j

7 Y, k! R4 X7 L3 _  丈夫和朋友都看到造谣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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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U8 A. K1 m; P! {$ A3 c  谢女士告诉,1月20日晚,她的弟弟刚从外地回到梅河口,当天正好是弟弟的生日,她就陪着弟弟去了当地一家酒吧。然而,在酒吧里刚玩了半个小时,她却突然接到了一个朋友发来的微信消息。  H& S* S* R& l5 g. ?0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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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别人偷拍我的两张图片和两段视频。”谢女士说,一开始发来的图片和视频都不是很清晰,而且视频中也并非只有她一个人,因此她还不能百分百确定对方偷拍的就是她。后来她的朋友又发来了一段更清晰的视频,而且拍摄者还曾放大了画面拍她,她这才确认自己真的被偷拍了。然而还没等她细想,她的丈夫竟也给她发来了一段从另外一个角度偷拍她的视频。 拍摄者将谢女士的视频发在网上,还配文“你们要的制服诱惑”(网络截图)! X4 u0 v3 S- ]1 l
  更让谢女士气愤的是,丈夫告诉她那段视频是其丈夫的朋友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刷到的,并且发布者配发的视频文案还有贬低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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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图信息显示,发布者于2024年1月20日晚上10时44分,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传了拍摄她的视频,上传时还配文写道:“你们要的制服诱惑。”视频定位地址为OMG酒吧,发布者的账号名称中也包含有“OMG”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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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v; e( ~$ d; O9 {" N  谢女士说,她自己体重220斤,长胖以后她一直努力自信,穿自己喜欢的衣服,还在当地开了一家大码女装店,也想给其他一些微胖的女生一些自信。当天去酒吧,她穿的就是自己店里的正常服装,“是一个漂亮的红裙子,我日常也会这样穿。”" R* D9 m* f0 B( o, }: m!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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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要求对方删除偷拍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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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W5 T4 H6 c4 U6 S  确认自己被偷拍后,谢女士向酒吧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对方称是酒吧的一名营销经理拍摄发布的视频。; `/ @) v, J$ q

( K2 o2 s, K' t/ a# d  谢女士说,从朋友和丈夫反馈的情况来看,偷拍她视频并传播的并非只有上述一人,但最终她只找到了这一名人员,并固定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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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名营销经理还是一个女生。”谢女士说,当时她面对面询问对方,为何要偷拍自己而且要发布在社交平台,对方回复称是为了博眼球引流。当时,对方当面向她道了歉,同时也删除了视频,她要求酒吧进行公开道歉,但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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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w5 k' q* f4 z  酒吧员工为何要拍下视频,是否像谢女士所说,是为了引流?极目新闻记者就此致电当事酒吧,电话始终未接听。该酒吧工作人员此前曾向媒体证实确有偷拍一事,事发后酒吧营销经理删除了视频,并向谢女士道歉,但对谢女士的索赔,双方未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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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Z% t# i+ g9 r7 i  ^2 ^  协商无果,谢女士选择向警方报案。谢女士介绍,当时民警赶到了酒吧,帮助进行调解无果,警方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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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 ]2 ?3 Y3 L' p; y" K  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事发当天他们确实出警处理了此事,但具体情况需咨询办案民警。8 j% H3 W; V2 o8 k

0 ]& j2 f! `) p; f. o  将就此事进行起诉+ m1 u2 Z1 z1 @! [; P* I: X/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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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已多日,谢女士说,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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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已经有多少人看到过这段视频。”谢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那时那段视频传播的速度实在太快,对方发视频的时间是10时44分,她和她丈夫的朋友大约在当晚11时许,就分别从短视频平台和微信朋友圈看到了这段视频。事发后有人专门到她的服装店询问此事,前几天,她在一家奶茶店,也有人在一旁窃窃私语说“制服”“酒吧”等。, I9 w. |. }% i4 q) i6 q4 U0 u* M&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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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的困扰则是来自互联网,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谢女士此前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共发布了4条视频,对此次事件进行回应和说明。这些视频的点赞量已经过万,评论数也已接近万条。谢女士表示,这些天有不少网友通过私信等方式,对她恶语相向,但也有很多网友留言给了她支持。! ?- k, x" Y% ^7 m3 ?

% F7 N8 R4 O' r( P1 K  1月27日,谢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花了几天工夫已经收集整理好了相关证据,并且请了律师,“等到周一工作日,我会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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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丈夫的朋友以为我出轨,我店里的顾客怕和我一样被偷拍,不敢穿我店里的衣服。到底是什么勇气,可以随便把顾客发到网上?可以随意开顾客的玩笑。”事发后,谢女士在自己的朋友圈写下这样一段话。谢女士说,这件事她一定会维权到底。 谢女士发文回应此事(网络截图)' d' l! q# V& R: G
  律师:此举涉嫌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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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偷拍他人肖像擅自上传到网络并发布侮辱性语言,不仅是对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的严重侵犯,还有可能因寻衅滋事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对方利用女生身材制作带有侮辱性的视频内容,是对女生人格权的侮辱,公然发布该女生是“制服诱惑”等字眼也属于造谣行为。当事女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侵犯女生名誉权和肖像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有网友称,酒吧虽然公开发布了视频,但因为当事人很快就发现了,并且及时要求对方删除,因此这件事原本并没有太多人知道,但当事女孩自己将事件经过公之于众,是自己扩大化了影响,因此自己要负责。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付建对此表示,这种观点忽略了受害者揭露侵权行为的权利。在许多情况下,公开事件是为了引起公众关注,促进问题解决,并帮助其他可能的受害者。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受害者应该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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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建律师还表示,这一事件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应当加强对个人隐私和肖像权的保护意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应当及时截图录屏取证,并尽力追查侵权者ID,向平台投诉删除作品,同时与平台方联系取得对方实名信息向法院起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受害者也应当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x1 Z9 l8 U" a+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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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交媒体时代,人们容易忽视他人的权利,尤其是在公共场合拍摄和分享照片时。这种侵犯行为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名誉,还可能导致网络暴力,严重影响受害者的生活和心理健康。, i9 _1 N6 t6 P5 ^/ G) u

- {; w7 m; l' m1 ]4 v8 k  “当事女生可以要求酒吧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要求经济赔偿。对于网络上其他人的转载行为,如果能够证明他们的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害,也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付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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