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电灯泡子要玻璃。所谓的“人要脸”就是指:做人要懂得羞耻。毕竟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懂得“要脸”,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脸”都不要了,还与动物有什么区别呢? L1 b5 ^6 ], a) Z$ x; {
. ^, Y7 V. n" {+ C' _' B! t而此一事件中的封某显然是不懂得“要脸”的一个人,在她有男友的情况下,还公开与其他男子暧昧,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呀!老胡觉得:封某应该警醒了,毕竟,自己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如果再不警醒,自己也许就会臭名昭著了呢!; W: @) W. z6 A- B/ Y1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