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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试用期”能否豁免社保缴纳? 7 G. O' F+ {: c% I 针对一些人认为“试用期内无需缴纳社保”的错误观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s5 g- n* h9 [0 a2 ]2 G1 E 也就是说,即便处于试用期,社保缴纳的责任并不能被免去,反而应当作为重要任务来谨慎对待。# W) Z/ e; N) Y. F
3. 未签合同就意味着无需缴纳社保吗? ! Y$ H! ? g. @2 q 尽管有些公司误导员工认为未签劳动合同就暂时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但事实并非如此。, a% M$ }5 j0 L
员工可以“自愿”不参加社保?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真相来了 2 N/ G! w, I. l, x. [" D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即便未签署劳动合同,只要存在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触发缴纳社会保障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形下,雇员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确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 5 f1 ^- t& d$ t2 \- k 所以,为了自身权益,员工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证明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3 H4 c v. k- i,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