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供电公司认定存在隐患 " _4 s" a' {/ U# I* u - g1 M9 J. C3 h3 S 在墩尚镇供电所,一位了解情况的员工告诉“在我们镇应该有2000户左右采用了燃气入户,在去年8月14日,我们所曾经向镇里的安委会提交过安全隐患报告。”, @$ |; w9 M( Z S* |4 ^
7 n9 b8 P5 n' V( H& D 这份题为《关于新装燃气管道与农村低压接户线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里称:“墩尚镇各村燃气管道基本敷设完成,各村沿墙敷设的燃气管道,其走向均与农村低压接户线的走向一致,互相平行。根据国家建设规范,燃气管道明敷时,与电力电缆之间的安全距离,当燃气管道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时,垂直净距不低于0.35米,且不允许交叉或在电力线路下方敷设。但经供电所现场检查,各村现场普遍存在安全距离不够的情况,且现场均存在相互交叉敷设,多处存在燃气管道已碰触低压带电电缆等严重安全隐患,所有这些隐患如不及时消除,将造成电缆绝缘破坏漏电,导致燃气管道带电,或产生电弧,弧光将燃气管道切坡,产生漏气点,引发火灾事故。”
这名员工称:“这家燃气公司是违法操作。按规定,他们在施工前应该找我们一起去勘查线路进行规划,但是并没有。”" W2 T! b, s%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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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危险提示后,至今“大部分隐患点仍未得到有效整改”。 , S, E7 x- y- w& @# {, Z" C! ]5 {* \) {; w' G! w
今年春季,赣榆区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曾“在农村燃气管道与低压接户线安全协调会议”上发言称:赣榆区15个乡镇有13个乡镇供电所辖区内存在此类现象,特别是墩尚镇、青口镇问题比较集中,涉及的燃气公司为连云港城新燃气有限公司、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等,施工方承诺于2023年11月30日整改完毕,后因整改成效不佳,墩尚镇安委办于2023年12月4日再次印发安全生产工作交办单专项推进此问题,但截至目前大部分隐患点仍未得到有效整改。7 x- W/ w! ?* V F) A% M
/ e6 a) F# a. ~( x6 j+ \. v. | 燃气公司推荐的整改模式是在燃气管道上加装弯头,可使管道走向改变90度,通过若干弯头组合加装可以使管道绕开对应线路,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目前较多存在的整改方式是在管道上加装保护措施,即燃气公司使用玻璃胶粘结PVC管置于燃气管道上作为隔离线缆的保护措施。对此,供电公司曾在发言里表示:此保护措施极不可靠,玻璃胶使用寿命为2—5年,寿命到期后玻璃胶容易变白变脆失去粘结性能,导致保护管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