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有的党员干部在岗位上“混日子”?中纪报:严查失职失责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4-8-15 17:16 标题: 有的党员干部在岗位上“混日子”?中纪报:严查失职失责行为 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原副主席杨翠杰在并购海外企业贷款贴息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原副总经理安丽艳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副主任吴钟鸣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近期,多起通报案例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失职、不负责任,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2 H5 N# S; L* ~8 V2 L' E
/ D: E1 A, M" L5 ^. _$ L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对工作失职失责行为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处分规定。梳理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一些党员干部对本职工作不上心不尽心,消极回避、临阵退缩,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最终受到严肃处理。 k' u( r7 \+ ]; [ P# J3 K 8 O' i0 K- L; o' v. y) d1 c有的在工作中疏于管理、得过且过,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2023年2月,四川省简阳市纪委监委查处该市某镇原党委书记刘某案。经查,刘某在组织该镇实施第二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同年4月,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对项目落实不到位负有主要责任,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l8 L' g6 P9 G
" b. B+ j) t/ F8 t
《条例》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明确了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等失职失责行为的相关处分规定。“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在其位不谋其政,有的甚至打折扣、搞变通,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态度对待党的工作,根本原因是责任心的缺失,抛荒了自己的‘责任田’。”简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徐林表示。. m( X" \$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