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检结果显示,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3.58mg/100ml,确属醉驾。面对这样的铁证,张某终于承认自己喝了“二两不到”的白酒,并后悔地表示:“我对自己的工作很珍惜,平时一滴酒都不喝,所以对这个事很后悔。张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4 t# ]( _6 ], {# s* }4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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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还有机会表达后悔。希望她以及每一位驾驶人都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等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才知道后悔,这时候无论多么痛悔自责,都为时已晚了!”9 i! i( u8 m. M, i+ C!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