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从“平安融易”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经查,客户王女士在“平安融易”总计借款7200元,已还款金额总计6859元(含本息),剩余本金2355元,目前客户已逾期1496天。此外,对于王女士接收到的虚构法院信息催收的行为以及如何获取王女士多个手机号的行为暂不掌握,公司严禁这样的催收行为,目前已先行暂停与委托催收王女士的公司的合作关系。针对客户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并已在积极沟通处理中。王女士收到的骚扰短信
据王女士回忆,其在2017年7月22日通过平安普惠APP(后更名为:平安融易)共借款7200元,第一次借款6000元,第二次借款600元,最后又分两次各借款300元。王女士的丈夫韩先生向澎湃新闻表示,他曾帮妻子还了各种小额贷款,但记不清当时是否完全清偿了“平安融易”的本息。
王女士称此后又多次收到来自私人号码的威胁短信,内容包括“就1000(块)没必要麻烦单位领导吧,还是说非要人尽皆知”“相信你不可能为了这么点被影响一辈子,现在可以帮您以最低成本结清”等。
王女士提供的与“平安融易”赵姓客服经理的聊天记录显示,赵经理称,“平安融易”目前委托的是深圳市思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催收。“平安融易”一位张姓经理回复王女士称,“公司未泄露您个人信息,我公司未虚构法院字号,我公司未通过任何形式获取您名下5个号码。获得的通话录音显示,针对短信上的法院传唤信息,王女士拨打了0933-12368诉讼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其收到的法院字号“2025(甘)初0104财保492号”中的“0104”是兰州市西固区法院的立案字号而非平凉市法院。随后王女士致电兰州市西固区法院咨询,工作人员回复称该案号不符合西固区法院规格,当年财保案件号数量远未达上百号。王女士随后致电平凉市法院核实,法院回复称不存在该立案字号,检索其姓名也未发现相关案件。
由于频繁收到骚扰短信,王女士向属地派出所报警。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高铁新城派出所就王女士报称的“被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一案进行立案,目前王女士尚未获悉相关进展。查询王女士提供的催收号段,归属公司包括:北京中科越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腾汇鑫(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壹通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码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蟾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磊圳忘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邦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芝云科技有限公司等。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彩霞”表示,该短信系伪造案号,但目前来看,还达不到伪造法律文书的后果。如伪造公文,那就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若通过虚构案号等手段威胁、恐吓债务人,扰乱社会秩序,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催收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传播债务人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催收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作为委托催收的公司对违法催收知情且未反对的,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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