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当日清晨 6 时抵达案发地,警戒线内的勘查工作仍在进行。
便利店收银员陈敏(化名)向记者展示了 19 时 06 分的报警记录,“当时我正在给顾客找零,突然听到外面‘哐当’一声,接着就是女人的尖叫,跑出去就看见穿蓝色工装的男人趴在地上,另一个穿黑夹克的站在旁边,手里的刀还在滴血。”
19 时 03 分 20 秒,许某某突然从裤袋掏出刀具,连续三次捅向孙某某胸部及腹部;
19 时 04 分 15 秒,孙某某倒地,女子转身沿人行道狂奔;
19 时 11 分 08 秒,两辆警车抵达现场,民警下车后迅速将许某某按倒控制,此时他仍保持站立姿态,刀具掉落在脚边。
案件在当晚 20 时 17 分出现戏剧性转折。
“这个账号肯定是许某某的。”
曾与许某某共事的装修工人刘刚(化名)向记者证实,该账号头像是许某某 2024 年在某工地的自拍,背景中的红色脚手架与他们曾合作的项目一致。
刘刚翻出手机里的聊天记录,显示 “顽固等待” 在 10 月 7 日 16 时 49 分曾给其发消息:“晚上去找姓孙的了断,这事儿不能拖了”。
记者注意到,该账号在案发前一周多次发布带有威胁性的言论,其中 10 月 3 日的动态写道:“属于我的东西,谁抢谁死”。
针对朋友圈内容,港口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张警官在勘查现场回应记者:“技术中队已调取该账号的登录日志,确认案发时段登录设备为许某某所持手机,发布照片的 GPS 定位与案发现场完全吻合。”
他同时透露,这些内容已作为电子证据固定,将纳入案件审理核心材料。
随着调查深入,横跨半年的情感纠葛脉络逐渐清晰。
10 月 8 日上午,记者在港口区人民医院太平间外见到孙某某的妻子林慧(化名),她手中紧握的手机里存着丈夫与许某某的聊天记录。
“从今年 4 月开始,许某某就没停过骚扰。”
林慧滑动屏幕展示记录,4 月 19 日,许某某发来 “离她远点,不然废了你”;
8 月 7 日,孙某某回复 “我们是正常恋爱,你别胡来”;
10 月 7 日 14 时 02 分,许某某发出最后一条消息:“晚上 7 点小区门口见,不见不散”。
林慧透露,纠纷核心人物王女士(化名)曾与许某某在 2024 年交往三个月,分手后于 2025 年 3 月与孙某某确定关系。“王姐为了躲他,5 月份从原来的家政公司辞职,7 月份又搬到这个小区,没想到还是被找到了。”
10 月 8 日中午,记者联系上王女士的堂弟王先生,其证实王女士目前处于警方保护中。
“我姐昨晚吓得说不出话,她早就明确拒绝许某某了,还换了三个手机号。”
王先生透露,案发当天 18 时许,王女士在小区门口偶遇孙某某,两人同行准备去吃晚饭,不料被埋伏在此的许某某堵住。
“许某某的行为已超出故意伤害范畴。”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结合监控显示的捅刺要害部位、行凶后无施救行为,以及朋友圈炫耀情节,其行为更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若犯罪情节恶劣,可能面临死刑判决”。
这起案件在防城港引发强烈反响。
陈敏收拾着货架,目光不时瞟向门外:“那晚的尖叫和血腥味,估计这辈子都忘不了。”
而在港口区看守所内,许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两个破碎的家庭,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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