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何女士带儿子在柞水县生活,其生活费用全部由郑先生承担。2023年3月29日,郑先生因犯非法狩猎罪,被柞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收监执行后二人终止重婚关系。今年6月26日,二人因涉嫌重婚罪被逮捕。6月30日,柞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女士有配偶,被告人郑先生明知她有配偶,二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其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判决,何女士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郑先生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k. Z6 R9 _( y K/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