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孙某和妻子张某从2019年开始结婚,婚后三年却从来没有怀孕。双方父母催促两人尽快生孩子,可两人无论怎么努力,张某的肚子始终没有反应过来。去各大城市的医院检查后发现,两人均没有什么问题,可既然夫妻俩都没有疾病,为何生不出孩子?
正所谓病急乱投医,孙某和张某虽然没有病,但被逼急了也会乱找医生。2021年张某听说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中医专门擅长治疗不孕不育,但丈夫从来不相信这种江湖郎中。于是张某便偷偷一个人找到老中医,希望能够圆自己一个做母亲的梦。
随后她感觉对方用特殊的工具对自己的隐私部位进行活动,几分钟后一股凉飕飕的感觉从下半身传来。张某感觉到有冰冻的药物注射到自己体内,而此时老中医却表示,已经治疗完毕,如果不出意外很快张某就会怀上孩子。
临走前,老中医收了张某8000元的治疗费和医药费。可张某回家后就察觉到不对劲,不仅下体有些疼痛,还有不少类似男性体液的粘液流出。张某思前想后,最终决定将这件事告诉丈夫,而丈夫孙某认为,妻子一定是遭受了老中医的侵犯,于是带着妻子前往派出所报警。
警方对张某进行检查后发现,老中医注射到张某体内的,正是其自己的体液。而这个所谓的老中医,根本就没有从医执照,是个江湖郎中。所谓治疗不孕不育的方法,就是用针管,将自己冷冻好的体液注射到女患者体内,以满足对方怀孕的愿望。
首先来看老中医是否构成QJ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构成QJ罪的关键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且以强制性和妇女发生关系为目的。构成要件的内容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案例中的老中医,从始至终并没有侵犯张某的意图。
他给张某注射自己的体液,目的是解决张某不孕不育的问题,也没有强制性行为,和违背妇女意愿的举动。因此笔者认为,老中医的行为,不构成QJ罪。
构成这项罪名的关键在于,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压制被害人反抗,使得被害人难以反抗,进而实施猥亵的行为。老中医要求张某脱光衣物,并对其注射自己的体液,这一目的行为,符合强制猥亵罪的规定,对张某进行了身体上的侮辱。因此老中医构成强制猥亵罪,但他构成的罪名还不只这一项,笔者认为,除了强制猥亵罪之外,老中医还构成了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老中医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属于治疗,为了非法占有张某的医药费和治疗费,用注射体液的方式欺骗张某,从而骗取了8000元的私人财物。8000元已经达到了定罪立案的标准,因此老中医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不可否认,中医的确神秘,并且充满未知的秘密,但并不是市面上所有的老中医都有从医治病的资格。在找中医治病时,千万要擦亮眼睛,不能病急乱投医,否则难免上当受骗,被骗财又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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