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去世后被发现已与相差38岁的保姆结婚,房产、丧葬费被过给保姆儿子,养女报警并状告民政局,要求判定婚姻无效。
近日,此案迎来了新进展老人的养女赵永秋处获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原告养女按份继承案涉房屋的八分之五份额,被告保姆一方按份继承案涉房屋的八分之三份额。
因原告所占份额较多,案涉房屋归原告为宜,第三人保姆儿子协助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告按房屋价值15万元给付被告房屋分割款。
此外对于被告提出的原告未尽到赡养义务应该不分或少分的抗辩理由,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判决书出示后,保姆方和代理律师曾一个月未点击电子链接进行签收,随后法院线下邮寄送达,对方拒收邮件退回。
法院按规定,退回后视为已签收,目前判决书已生效。
赵永秋告诉,她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2022年6月,65岁的赵永秋得知锦州家中的养父已离世两天,从沈阳赶回家后发现,90岁的养父在死前9个月,与年龄相差38岁的保姆领证结婚,房产已过户到保姆儿子名下,过世后的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3.9万余元亦被保姆儿子领走。
赵永秋告诉,由于姨母不能生育,赵永秋在8岁时以养女身份过继到姨父家。
2020年8月,在弟弟岳父的推荐下,其养父聘用了来自辽宁义县的保姆郑某某。
赵永秋觉得,养父可能受到保姆的操控。2021年5月,在养母去世2个多月后,养父曾向锦州市公证处开具了一份婚后未曾生育子女和收养子女的公证书,收费单上签署的名字为保姆儿子郑某。
公证书开具不久,房子以买受形式被养父过户给了保姆的儿子。
对于与老人结婚或涉嫌骗婚的质疑,保姆郑某某曾回应九派新闻,予以否认。
她称,“婚姻自由,婚姻并不限制年龄差”,双方相爱,且结婚这个想法是老人提出的,老人告诉她自己年纪大了且无儿无女,要“防老”。
这个请求接连提出两次后,她选择尊重老人的意见,跟他去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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