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与岳母私通,半夜爬进岳母的被窝,不料被岳父发现,愤怒之下将女婿杀死并分尸。近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法官向记者披露了这一震惊的案件。据悉,上世纪80年代末,营山人王明龙与中年妇女陈桂兰相识并发展出私情。后来,陈桂兰将女儿许配给王明龙为妻,然而这段关系并未因此而结束。
❒ 女婿与岳母私情
1991年2月12日晚,王明龙潜入岳父宋家木家中,并与陈桂兰重燃旧情。在堂屋左边的卧室里,王明龙与宋家木同处一室,而陈桂兰则在堂屋右边的卧室安睡。深夜,王明龙竟爬进了岳母的被窝。宋家木惊醒后,愤怒之下冲入陈桂兰的卧室,拿起菜刀将王明龙残忍杀害,并将其分尸后抛入住房旁的堰塘。两天后,他又将尸体转移到河边并沉入河底。
岳父宋家木在发现女婿王明龙与岳母私通后,愤怒地将其杀死并分尸,随后将尸体藏于不同地点。
02案件发展过程
❒ 潜逃与追捕
四年后的1991年4月2日,宋家木与妻子陈桂兰一同潜逃。然而,有人在河中发现尸骨并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宋家木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对其展开通缉。2002年,宋家木的儿子宋来福在深圳市与父母取得联系后,一家人在深圳居住。
2011年12月1日,在宋来福的协助下,侦查人员在广东省一出租房内将宋家木抓获。宋家木与陈桂兰潜逃至深圳,后被找到并进行审讯,其儿子宋来福因窝藏罪被判刑。
经过营山县人民法院的审理,宋家木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宋来福因窝藏罪被判处1年缓刑1年。宋家木不服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经审判,宋家木被判15年有期徒刑,宋来福被判1年缓刑1年,宋家木上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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