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尼采说过:“人是一根绳索,架于超人与禽兽之间”人性善恶非黑非白,仅在一念之间,这短短的一念,也将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2013年,广西发生了一起荒唐的家庭伦理案,女子深夜不关门,亲叔叔偷偷潜入,她误以为是老公全程配合,事后她才察觉到异常,崩溃报警。
张晓丽和丈夫李军在同一个村子长大,青梅竹马,感情深厚,2010年在父母的撮合下领证结婚;李军的家中独子,父母对他最大的期望便是结婚生子、开枝散叶,然而就连这小小的愿望,两人都难以实现。
结婚三年,张晓丽的肚子始终不见动静,两人也吃了不少的偏方,可就是没效果;张晓丽和李军实在没办法,只能上医院做检查,然而这一查李军被查出了隐疾,张晓丽能怀孕的几率非常小。
这一道晴天霹雳让整个李家都蒙上了一片阴霾,村里人多口杂,李军的病情无意中泄露了出去,虽然没人会当着他的面提起,可村民看他的眼神半是怜悯、半是嘲弄;因为这件事,李军和张晓丽也没少吵架。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李伟壮一边观察起侄媳妇,一边旁敲侧击向李军打探情况;但这种事毕竟是个人隐私,李伟壮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打听。但是李伟壮却惦记上了年轻漂亮的侄媳妇,还让妻子去“劝劝”张晓丽,让她早点为李家生儿育女。
张晓丽也考虑过“借种”,可就算她怀上了孩子,她跟李军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只是婶婶一次次上门,李军也察觉到了一些,因为隐疾,这三年他变了很多,不仅爱上了喝酒,喝醉后更是会对她动拳脚。
她知道丈夫压力大,心情不好,一次又一次的选择原谅。张晓丽尽可能的安抚丈夫,多次主动提出生孩子,两人也在暗中努力着,期盼能怀上孩子。
如果从李军家穿过,可以更快到家,李伟壮图方便直接走了进去;走过卧室,她从虚掩的门缝看到侄媳妇睡在床上,一想起侄媳妇会“借种”,如果侄媳妇找别人“借种”,那老李家的血脉可就不正了。
一个荒唐的念头在脑海浮现,李伟壮觉得既然侄媳妇要“借种”,不如“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先帮帮她。李军推开门潜入房间,摸黑爬上了床,对着张晓丽动手动脚;正处于熟睡中的张晓丽突然被惊醒,由于光线太暗,张晓丽以为是丈夫回家,并没有反抗,张晓丽的态度让他心中一喜,发生了关系。
张晓丽崩溃不已,选择了报警;警方迅速将犯罪嫌疑李伟壮抓获归案。
李伟壮在归案后表示自己不是QJ,他跟张晓丽之间的行为均为自愿,是张晓丽无法怀孕,想要“借种”,她还托妻子给他带了口信,事发当天,张晓丽特意给他留了门,他以为是侄媳妇的暗示,一时没把持住自己。
在整个过程中,侄媳妇张晓丽也没有拒绝,所以他认定两个人为自愿。那么张晓丽为什么会不关门呢?
事发当天,李军跟李伟壮两个人去帮忙料理后事,张晓丽知道两人会忙到很晚,她担心自己熟睡,丈夫进不了家门,所以就没锁家门和卧室门,然而提前回家的不是李军而是亲叔叔李伟壮。她将叔叔当成了老公,发生了不当行为;张晓丽没有拒绝李伟壮,他是否会构成QJ罪呢?
QJ罪是指,违背被害人意愿,采取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发生关系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前款罪,JY幼女的,从重处罚。
QJ行为以违背女性意志为前提,不应只从表面来看妇女是否有无反抗行为,拒绝的表示,也可以分为是否能够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于反抗等情况。张晓丽虽然没有推开李伟壮,但她只是将李伟壮当成了丈夫李军,属于不知反抗,因此李伟壮构成QJ罪。李伟壮的犯罪情节并不算特别恶劣,刑量应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短短一念间,李伟壮从亲叔叔变成一个罪犯,他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李伟壮的行为也将再次考验这段摇摇欲坠的婚姻。
| 欢迎光临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https://www.icbw.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