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法院一审判决下达,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需赔偿家属70余万元。
近日,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卫健委已对该案立案核查。
刘女士说,涉嫌诽谤被带走调查并签下和解协议,让她的情绪几近崩溃。事发之后,她严重失眠,即便服用安眠药也难以入睡,头发大把脱落,胸闷、头痛成了常态。
据刘女士介绍,其母亲谌女士于2024年11月去世,那时距离她从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术后出院仅过了一月有余。 “那时我怀孕9个多月,妈妈甚至都没和外孙见上一面,这事过去1年多了,我现在才能比较平静地说起这件事,之前一提就哭。”
据介绍,谌女士因胆管结石,2016年至2021年期间曾多次接受取石手术。2024年8月19日,谌女士结石复发,被家属送至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治疗。刘女士说,当时母亲的身体指标较差,血小板低于正常水平,过往手术导致腹腔粘连,肝功评分只有B-C级。刘女士说,自己和医生交流时,也曾提出采用保守方案治疗。主治医生李某某坚持实施腹腔镜下胆总管探查术,还告知家属,该手术他们做了几千例,只是微创小手术,肚子上打四个洞,睡一觉就好了。2024年8月29日,谌女士被实施了手术。当天的手术记录上载明,实施手术的为李医生。手术过程中,因腹腔粘连程度远超预想,手术方式由微创转为开腹手术,术中由于渗血严重,李医生还邀请了其他医生上台协助。
刘女士说,这场“微创小手术”进行了7个小时,途中改变手术方式,术后才告知家属。因为李医生说“手术非常成功”,出于高兴和感激,他们对微创变开腹的事也没有过多追问。
术后,谌女士的状态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出现眼睛、身体发黄的症状,与术前能做微商小生意的状态判若两人。当年9月21日的一份术后消化内科的会诊记录提示,谌女士黄疸原因待查,存在肝脏纤维化的可能,需警惕加急性肝衰竭。同年9月29日,其总胆红素达344μmol/L,是正常值的上限约20倍。这期间,李医生多次让家属准备出院。2024年9月29日,家属按照李医生要求为谌女士办理了出院手续。
出院后五天里,谌女士先后两次出现伤口大出血。期间,刘女士与李医生保持联系,并曾提出要带母亲返回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继续治疗,被李医生建议去厦门市中医院进行保肝治疗。2024年10月5日,谌女士出现肝昏迷,被紧急送往厦门市中医院,入院诊断为慢加急性肝衰竭,这时其总胆红素已飙升至604.5μmol/L。10月9日,谌女士转院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经治疗无效,于2024年11月5日离世,病故原因被诊断为慢加亚急性肝衰竭。2025年上半年,刘女士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追究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民事责任。法院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该医疗纠纷的责任进行鉴定。2025年12月5日,刘女士拿到了有关此事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2026年3月17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据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确定医院对相关合理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令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赔偿刘女士一家各项损失共计706401.28元。
3月18日,记者浏览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科室医生信息,发现该院肝胆胰外科已搜索不到李医生。据该科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李医生已调离该科室,但去向不清楚。随后,记者向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务科询问,是否会就上述一审判决上诉,针对该起医疗事故有何回应及改进措施时,并未得到任何答复。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卫健委已针对该案展开多项调查,目前除确认李医生让刘女士去院外指定购药的违规行为外,还查实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在对谌女士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嘱书写错误、病历资料填写不规范、未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多项问题;针对李医生术中变更手术方式未告知家属的做法,卫健委也已正式立案。
对于家属提出的对李医生从重处罚的诉求,厦门市卫健委表示,因家属已就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该病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现已中止,后续将在明确医疗事故定性及等级后,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医院和相关医务人员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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