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n* s) G; F0 k! K5 S( a 金海岸全体业主维权倡议书 / V1 V% v: }1 D' E / o: [& s" t2 C6 u: D% ~8 }$ u 各位业主,你们好!本小区自交房以来,一直存在着与我们小区每位业主息息相关的各种问题,严重影响了我们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居住环境 。目前福建开发商正在积极处理手中资产、留下一系列的重大问题困扰着全体小区的业主。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4 J( X/ |& [6 J% v9 m8 @
4 G- {2 _- s7 i1 e( p 一、 电线电缆问题 / y' H1 @' _" i. M; h9 k& E 相信各位业主已深深地体会到小区经常停电、家中时常跳闸带来的不便、愤怒和无奈吧。 8 r$ d, C! ^9 a! H' R3 h8 L 本小区从变压器出来的入户线缆材质为铝芯线而非铜芯线,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里面6.5.2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的基本安全要求中有一条: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平方毫米,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同时《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里面6.4导体及缆线选择中,第一条就规定了住宅建筑套内的电源线应选用铜材质导体。开发商此举严重违规。其产生的后果:开发商用铝锌线代替铜锌线,一旦线路老化或负荷过重,引起严重的火灾,特别是在夏季的夜晚,不知会给多少家庭带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严重损失。 二、小区车位车库 ( u8 z) \! @% ?6 I5 t9 e" m# ~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配套车库用途,欲将地下车库负一层整层7000余平米(约200个车位)出租、出售给小区之外的商人作为市场、停车场。此举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及其它利益。 7 _) j+ P: K; u) @ 地下车库直接与小区连通,若车位出租出售给小区之外的他人,势必将造成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小区,给广大业主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从此,小区如同自由市场,小偷可以随意进入户内偷窃;坏人们可以瞅准时机进行抢劫;老人们、父母不能放心地让孩子们在小区内自由自在地玩耍,因为,怕小孩被混进小区内的人贩子轻松拐走。 0 j6 Q0 a7 X2 W+ h3 N 还有,本小区住户共有836户,住户与车位设计比例为2:1,应配备车位为418个,若负一层整层出租,车位配给将严重缩水;也许你现在没打算买车,或许日后你、你的后代会买车的,没有了停车位,你日后去哪里停车,外面?有小区内方便、安全吗?- j t8 l. B9 o5 v5 B8 Y+ @4 I/ z: n
不少业主买停车位,开发商只给一了个收条。至于租车位,就更不用说开正规发票了。开发商出租、买卖停车位是否需要缴税?缴纳了多少?市民如何监督?如果没有缴税是否涉嫌违规?/ _! h# P# G z8 e
" F- |" M- L# e2 Q 三、人防工程 # c+ I: O4 k" O A9 l 人防工程在战争时期是防备敌人空袭,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市防空袭斗争的工程保障。非战争时期开发商用作地下停车场,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 2 B. d# e) B4 Q- ]! F' k$ X ; `' b* ?* c% A& f7 S7 v8 p$ | 四、有线电视初装费 * A6 ~% b3 X Q: w2 j 《关于规范房屋销售和入住环节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垄断企业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 4 @, [( q' W' l/ R" g% D& ` 开发商为何不惜牺牲业主利益,为他人代收数字电视初装费?他们当然不是学雷锋,而是利益使然,这种置业主利益而不顾的做法严重地侵犯了自主选择的权利,按文件要求,业主是否多交了电视初装费?交了电视初装费是否使用了?我们被强制多收的钱,或者没有使用白交的钱是否要求开发商必须返还。(在此呼吁,小区各业主们都去找找自己的初装费发票,到时候统一找开发商返还多收的钱。)五、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小区管网图,小区配套设施。 7 W6 b4 S: q7 @' X% w/ ^: \& ] 1、本小区的建筑自竣工以来,开发商并未主动出示相关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体工程的建筑质量、人防、消防、燃气等的验收是否合格是我们所担心的问题,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我们的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何以得到保障。2 y" I) ]# m1 w3 p7 Z# b
2、小区地下管网图未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地下管网担负着小区供水、供电、排污、输送能量、传递信息等重要任务,一旦管网出现故障,势必会给小区居民造成漏水、漏电、漏气、污水漫流、通讯中断等严重后果,同时严重威胁到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地下管网材料质量是否过关,有待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0 k% j7 {! k6 X' o% O) H6 B7 {* P 3、小区配套设施 $ E2 h6 y7 s* X5 [/ o% Q 小区配套设计关系到业主们居住环境的质量,针对各年龄段的配套设施开发商是否应该具备。 4 B1 Y# V0 U N u7 l+ _: ^/ h 作为业主,我们应该对房屋的相关质量验收证明享有知情权,业委对管网、线路图纸享有保管权。, b# Y3 q& K( }3 p
五、小区绿化 2 B) n- m! |- ^( p) U2 o- f( y! B 小区绿化面积严重不够,土层过薄,栽种的树木不但长势不好,还经常被大风连根拔起,容易砸伤路过行人。& J$ M. [+ y3 i' R5 d
六、居民楼渗水、漏水、公共区域基础设施质量不到位 1 g i2 D1 }0 \4 A 渗水、漏水问题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如小区内水泥路导致灰尘重、影响了居民、特别是老人和小孩身体健康。电梯楼内大厅、公共区域地面、墙等基础建设差,导致清洁卫生始终无法保持,3号楼大厅过道、电梯处、地下停车位出现了较宽的裂缝,这些涉及到居民的安全、也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环境。 {3 o2 A1 Q/ b$ n
七、滞纳金' U( u: O4 ?: B' m2 p
根据合同,开发商延迟了一、二幢楼的交房时间和交房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开发商应赔偿滞纳金。( |, l; B* t. `( D* s- v/ u, ]
八、架空层; G1 R+ e2 J' M, |# y& D
根据《物权法》,架空层应业属全体业主共有,归全体业主管理、使用。理由是楼房架空层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因此,架空层的建筑面积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其产权依附于住宅房屋单元,是住宅房屋单元的从物。当主物转移时,附属于主物的无法分割的从物必须随之转移。因此,当小区业主取得小区住宅的所有权后,自然就取得了架空层的所有权。开发商对架空层的所属无权处理。) n; l! U+ s6 I) |" s
$ ]7 v, [" C: t' v2 M: A 开发商严重的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利益。我们广大业主应该团结起来共同抵制开发商的侵权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 e% ^$ h, D5 F0 o 我们业主以同期销售的最高价格买一套房子容易吗?有的是工薪阶层的工资积攒,有的是举全家之力付的首付款,有的甚至花光了一生的血汗钱,既然买套房子是多么的不容易,那么,针对开发商的不良行为,我们能再沉默吗?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维权,开发商遗留给业主这么多大的问题,我们为什么不团结起来共同维权,如果等开发商撤盘走了,我们的问题谁来解决?可能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有业主们自食苦果了。 {+ d6 C' B D- W! X 也许,还有一些业主纠结于门禁卡、小区内清洁卫生等小事,如果上面提到的能带给每位业主的大问题解决了,这些小事就微不足道,迎刃而解了,业主们,眼光放长远些,不要去捡芝麻而丢了大西瓜。让我们携起手来、肩并肩与向开发商声讨维权吧,开发商就要走了,此时不维权,更待何时?' G: Z6 Y% b) f# r5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