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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6 n- _9 o$ Q2 a% y8 N! A# y+ e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6 B1 T; Y" ^4 m5 f# P/ k* H9 j
  双流区交通局: 1 ?5 I8 K9 q4 y3 a2 m* Z! a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S, _4 q# b2 _2 T  武侯区交通局:
2 v4 d: u' `& Q# O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1 U6 d8 t, m6 ?+ T" ?  a) z+ u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v1 K* k0 Y- }  F& O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x; q# i' w: u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b3 _( U) l  Y( m+ ?  被坑了 ( x, ^9 x+ y6 w, Y! }
  遇坑刹车不及 & v9 p( h1 _& f4 a$ n/ \6 V: f
  宝马伤得不轻 # ~  a' u5 m# x; t7 _; g4 V$ N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V9 \! |/ e, q* D; y* u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Y- u  ]  ]; o4 ?# m5 I2 m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Z% E5 o4 J# D0 b; U' S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y5 z. t7 ?4 X: C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m) C# f+ O/ N  E"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v3 q0 T' @; B7 z3 \; n
  维修要花7000
9 f/ X  Z) n8 h8 K7 G" d: f  都说自己无责
; E3 Z4 c0 u/ F! g# v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n% ?% R- ?6 K4 }, l$ w. S0 x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x" g0 v% L'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l& ]. m. f; @* y, e' y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q/ H2 }! S' ^0 Y' K" P+ g* C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9 N# M6 b. y
  碰巧了
, s( E+ `! h4 {" t! }+ p7 ~  事故发生地点 1 A5 x9 N: P0 q, V! P) `
  位于两区交界
% W6 K, G+ v6 h; M+ p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o  ]1 b, X" |* @- x; Z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k0 @8 K" _; R! E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C" C9 @8 u# h# O4 q3 l! F8 g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3 Y8 f' I# ~: I7 [3 B) A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7 [+ T2 F8 j* w0 H3 y
  该谁管
8 f4 _* X  d& b9 ~5 y" C  [; [/ J/ W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S# s2 x5 f" w% X& D& J9 O/ i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h5 W, j6 m2 G8 n& k3 n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1 E7 s! F  W6 X9 y4 r& R" C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4 q/ p# _$ r: c& h7 C( d,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1 `4 g5 k- y4 B& |" K4 v4 R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o+ G' x+ g% J2 G1 L3 k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8 d1 g- O3 b2 O3 E. M) p;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P0 X$ R" T7 N& x& i- c; J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9 t$ Z5 I: S6 L) K/ C- a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5 j3 K4 Q1 A. M% W- I  律师说法
0 M1 A" U3 o9 T3 M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2 A) e" Z* {! \5 X  f  v% R, V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H! ?% G8 l5 u6 v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r4 W4 G+ k; s* o1 R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P% K- z4 W/ @! ]/ i# ~! M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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