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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0 F' _+ r2 d5 X7 c/ d7 v, c&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R1 d& G* h7 C" b# H# p  双流区交通局:
; S" I9 Q! Y1 y* Q3 X$ r% M+ ^  A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7 [  H. m9 H, ]$ f
  武侯区交通局:
8 _% H# c/ c6 T  i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0 z; ], P5 D' Y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8 M7 V7 s* @0 z  X' s* w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R' d: `: E% e2 T  [9 A" M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P: p  d5 D5 j. `2 X  被坑了 8 o: H  g% A& R; J# R. m
  遇坑刹车不及
7 x+ x% ^8 }- |5 [9 Z  宝马伤得不轻 * a. J5 `0 I' Q. [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 q9 k$ U4 X$ r! Q9 e) B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X8 p7 X6 }! t*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 R. E+ i4 Y: C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d4 a8 l, p) o$ _2 C: J, g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X2 O6 D3 d2 _# q/ H0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8 b9 ~: D! N% a  y  维修要花7000
" R# _" j& ^8 P+ T  都说自己无责
7 N- ]7 }1 r) o1 {) c4 f$ ^% ]! o+ N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v; ^; r1 s& S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1 d9 ~& z" Y4 K* l1 n# v4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9 G, z; i; R6 k& Q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F1 J3 w2 q& f' I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a6 R) F$ K$ z1 r
  碰巧了
$ x# H8 M9 G! E: f4 r/ M/ [7 `: p  事故发生地点
  o; s8 B! k5 Q; F# H& Z  位于两区交界 ! K+ o2 i7 m# a- `. P7 E, x$ x4 Y. F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U. I* n4 k( G- t  B+ p2 Q. `# D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4 d# ^+ Y8 m3 E9 g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2 r+ G1 R- @6 j: h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4 L4 Z; a3 C7 i9 z- i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P+ U: m, |& _  d6 i* c5 d  该谁管 # ~# p2 N2 k, r' T! Q, t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d7 M! X. ^' r% N( H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1 R: m0 d: j7 T+ A5 T* G"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0 i& o, h- \. Y* A+ l9 r  d$ Q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T% x) J% u1 ?& h1 n. U) {) Q" h0 G; B2 Q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9 g1 Z( k: X4 ^; r7 g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b6 }" i4 |3 ^2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 G+ y3 @. U) h) S+ K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4 J3 _: _! `9 f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8 D; Q6 E! F4 _$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6 ?6 D% n9 |$ n, A0 {  律师说法 2 G. i: u" c% V; X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 |% K1 i- N2 K. r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 x; U( o2 l# t. n2 T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B$ G' N0 g/ w& f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9 e- _, ^; x% _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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