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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6 b4 W7 |* D+ G4 u0 ?( z. E2 M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V+ x7 j9 ]& [- r5 i5 m  双流区交通局: - [+ w' X! `7 p- @! W& e7 N1 _) p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a. Q8 Q0 [: e% W. _
  武侯区交通局: 5 q) P7 v5 M: @+ u+ A. B3 L! l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5 A4 ^: _  b. b. E4 l5 l! p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c. z, B  j# @9 A. P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5 O- X8 r1 k% P! W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E: _0 f, p0 z9 e: g0 f" h4 m: E; r  被坑了 3 x6 C: S2 ~& L! @
  遇坑刹车不及
3 t! |1 Q) d) Y  宝马伤得不轻
" n* ~8 E+ l8 q0 ~- z0 C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_* S. o0 ~* L# k) h* w! ^7 C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3 F) N- M9 U. u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T" i& Q8 d  w" w: s8 f/ o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b1 b& _: e. m% E7 n: S4 U4 K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U9 G( S; \- S8 F1 p%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Y, D- y& N- `6 _: [
  维修要花7000 . _, g8 ~- k3 r
  都说自己无责 , L' P: |  H) Z/ p1 T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8 @. `, t/ ^5 @6 E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4 T1 e  [$ q/ h. G4 ^) v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F0 b7 x, }. q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e7 W+ R4 d' U, w* y/ @) m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B( z3 H: ~1 c2 y0 W  碰巧了
6 [  u; {; M2 L1 c1 C  事故发生地点 6 r) {) r. t# \
  位于两区交界
1 m: w/ e! c2 e  l# m( o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5 ~  m( R# B3 T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N3 X. `$ R: j6 M% g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 ?# o4 [% V* z2 M# N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1 g* j7 |. U4 I/ ^9 a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g/ t! N! b- i8 U" f5 g# ]$ A  该谁管
" ^! ?+ j) i" G$ p  B8 f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C7 ~! z7 ?3 _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6 o" t" H% J& o+ T4 F6 O- N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g3 i" h0 q. j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H/ ^! W4 U0 u" k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3 @* l; o1 T% t8 A) Q$ ]% l; x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N! U7 U# o* A% O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n. \( t! r5 B#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1 b- A: E8 K4 |" m2 \* E* M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1 V1 i. J, C5 a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4 u% s3 e/ c& e0 E  律师说法 # a6 S, u, ~4 S) x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9 K# J- Q5 f+ X3 _( H2 d; z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 V9 b& W  j9 D9 _4 o0 `2 L/ c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5 R( J# Z) q+ ?.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U; ?" y8 ?; \1 D& z! c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5 G8 z1 R: F0 {;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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