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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7 f  T; F, O  S) e: {* q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z6 f" F) B7 E! G
  双流区交通局: : O4 K: m: g4 t& I+ d( M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p8 h% P: Q4 i8 g3 d$ Z6 h
  武侯区交通局: ' u; u. Z" E; A- J7 M* q/ v0 V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G: O9 h1 h# d' f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s2 V+ D/ g+ k, E# Y; A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k6 Z0 a1 F0 d1 ~( A9 m0 Z. N5 {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C9 G5 m0 L. ^( Y  被坑了
& H$ ]  ]; D5 j6 K' F( R8 r" D  遇坑刹车不及 9 d9 L, E: {2 f% r3 L& j5 U
  宝马伤得不轻
4 C  b# n( k# |* b4 {4 a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W& _7 Y/ X4 }* Z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h) p: H% \# I  u% x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l& z# J4 m' P/ R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n0 @0 T) K  F7 K0 v/ y3 D# b3 _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4 |+ ^3 b. W4 M$ a-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4 S* C% b0 d1 k6 S- _  维修要花7000
# C: S9 m" N7 N# O6 K8 Y2 c/ G  都说自己无责 5 [$ s! d1 [/ y+ l8 g* u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 N! D0 t& Z) I* H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1 ?+ W1 f$ i! L/ t. x: h# c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W. G! {! N7 \+ `. O0 y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6 \+ I- `2 ^; i; D- p' K$ [7 ~( V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7 z+ j# |1 q& w9 ^  碰巧了
7 Z8 K) ?/ i; n8 C  事故发生地点 $ r+ C+ l1 o0 t6 q$ w" {
  位于两区交界
8 R. n9 [# G' M: Y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x" f9 i- E  K' h, H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m3 L0 l, H$ }& W6 i2 n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5 N9 x! q+ h5 s0 R9 A2 `# p' U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z) S" S3 a3 a, C$ L5 R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f8 L" J# Z6 m( {; z# e
  该谁管 3 b4 J) R: P5 M; e+ y6 K/ T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4 M8 a* o% k7 b  m$ y! M& X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9 a0 w4 p- l4 B& n7 f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a- ]5 |3 A/ G/ t9 m3 q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E6 s9 B  N- b, L% c)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9 y) g3 n& _, z2 @: ~9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9 M& m4 |/ h" `( N% r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D3 @* ^; u% s& N* g" Z+ o7 R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0 G' t+ S$ R* C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2 R1 |5 [0 I- o& I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6 Q6 E. p, `( L4 i7 Q( Y: Q8 o, n
  律师说法 " E% z$ ^( w  G- u3 B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7 `/ }( t, [' j5 L; b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 |; h, y( Z% K2 j3 z, q" c+ l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K, h5 k- z8 X% v0 m7 B" U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_* O& |' @0 o! J( j! J& ^" I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r" H- [- w0 z*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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