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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e( S& B6 F- a) M+ ?- T+ P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D; n$ b5 @, e$ ?  {
  双流区交通局: ) u. [" T7 N* t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p9 [: U& L! x6 p* K
  武侯区交通局:
3 v, c: j/ g+ G- }, i3 V! ~/ Z4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6 M! s7 v1 D$ D9 L5 \3 m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v3 r, ^; I$ v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T2 \0 o  t% I- V/ W6 c8 C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J, `4 @$ n5 k3 k; c  被坑了 . `. \% v" F& H# d. o. k9 `4 `
  遇坑刹车不及
: N! n' y. v6 {% F, D% h+ I0 ~  宝马伤得不轻
! p% Y; a1 p5 z/ c- F( {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8 G/ J, C& g& E8 i; n, o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7 t& K3 K2 j8 S; q( {8 t4 `5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8 i8 d( T$ v9 P) V  n/ |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I1 m1 G/ V8 Y! t/ k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y" J  L" ]% I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 ^- f2 z* o- P; P1 k2 \6 k* |# I
  维修要花7000 * n2 f: {% _$ t# V
  都说自己无责 2 I& t, V4 Y2 l/ n7 M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7 l4 }  l" A5 k4 s3 l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0 u" K$ ?7 _0 Z4 q3 F+ V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 Z% D! `5 m# B. `! F5 Y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5 K6 Q, w1 u& N+ `. z/ d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0 i9 @! r; z6 ^' s4 W
  碰巧了 % s, J$ q' ~& w' J/ W3 g* T
  事故发生地点 ! D- v5 l' G  j  T9 V' R0 ?, h
  位于两区交界
: F& `" [3 y' O3 d6 G3 ^" G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g6 w& j* |4 ~3 y( S  j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5 Y3 p& T2 X5 S; L0 a: x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N! z- [+ y8 n) b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 D- x  p/ o2 H# Y- v" R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 T& R7 F+ d: q& l2 z3 |
  该谁管 # p' L5 A$ d! t+ V) T" n" m. M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m* L: I9 M" a( R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8 o& V" u: G# p" [5 a3 D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d# N2 v+ N# e. {1 T- v# o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t& i) e5 I% x&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2 B5 U. G# J. B$ B0 q! K+ s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0 g) J3 c7 t+ s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0 ^0 p9 B, i# H1 T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q& B* B8 K" A% G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 X2 }: u) U. d1 D9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m5 B- w. ?, R' E8 U' a  律师说法 ! b$ s# O/ r+ O  D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n, G% }4 ~3 ]1 b9 Z4 x3 A# q#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l/ N$ @$ |/ u* i# v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9 D! D6 }$ c8 }: p6 E: m/ A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7 T! i" J6 @8 `. [" ]* O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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