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2月1日,警方锁定詹某某的弟弟詹某为肇事逃逸的嫌疑人,但詹某某配合警方调查时坚称车辆被盗。没想到,第二天,詹某投案自首。最终,在大量证据面前,詹某某承认自己向警方提供伪证的违法行为。原来,民警第一次联系他时,他就已知道弟弟驾车撞了人,而车正是他借给弟弟使用的。“我担心出了事故,要赔偿,才编了这个谎。”詹某某说,弟弟的驾照早就被吊销,是无证驾驶,车是自己的。“我知道错了。”如今,詹某某对自己的包庇行为十分后悔。
成都市交管局重案大队民警李伟介绍,目前,肇事司机詹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拘,詹某的哥哥涉嫌包庇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将两案并处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民警提醒,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时应叙述事实,若明知是犯罪者而为其提供藏匿地点、帮助逃匿或作假证包庇,将涉嫌包庇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成都商报记者 张肇婷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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