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冯凤琼 记者 付江)男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称系民警,并同时假扮三个不同的角色,配合假民警身份,引诱白女士陷入网恋。随后,恋爱期间,白女士在一年时间内34次向男子转款,共计金额40万余元。近日,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3 s. L! Z8 P' J9 h3 P 男子冒充警方与女子网恋 用连篇谎话获得信任 2 Z7 u" ]' K' S% l3 z3 x 4 U0 i: U @ x 1979年出生的郭某,文化程度低,又不好学,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工作,长期处于失业状态。 8 _4 V; ?9 H+ D1 L. Y& @ 2012年4月,郭某使用虚假名字“邓飞”,通过QQ交友的方式与绵阳的白女士结识。郭某告诉白女士,他是新疆哈密市丽园派出所民警。郭某民警身份让白女士慢慢放松了警惕。在随后的交流中,郭某编造了一连串慌话,取得了白女士的信任。0 \) w0 n. S: |( r* @ + ^8 T; X' u* R- U% y; d( e 2015年开始,二人发展为网恋关系。确认关系后,白女士原以为会是一段美好爱情的开始,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各种麻烦接踵而至。 ( S) z& A% F2 o3 ] 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郭某编造其母亲、朋友生病、还债、调动工作等谎言,通过网络和电话的方式向白女士提出借钱。期间,为了取得白女士的信任,郭某一人在网络和电话中同时扮演“邓飞”、“邓飞”的朋友“郭某”、“邓飞”的债主“陈刚”三个身份与其联系。白女士逐渐听信了郭某扮演的三个角色的谎言后,先后向郭某的银行卡内转账34次。 为了取得信任,郭某还以“陈刚”的名义与白女士见面三次,在其中一次见面过程中,白女士向其支付现金人民币20000元。 在此期间,白女士以转账方式、现金支付方式向被告人郭某共计给付人民币400300元。而郭某将钱用于日常生活、请朋友吃饭等挥霍一空。8 |4 d0 \$ n1 v 骗子现原形 诈骗惯犯遭从重处罚) T, m. o {- k( a) Y+ g + ?8 [! A6 |) N: Y5 q/ C0 ]8 u 2015年5月,白女士越来越觉得这段感情很蹊跷,自己很有可能受骗了,于是向绵阳高新区警方报案。, O5 Y" v$ c$ D/ l; J 经警方核实,“邓飞”的身份系伪造。所谓的“邓飞”就是宜宾人郭某,而且该人在2008年因盗窃罪被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13年因犯诈骗罪被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4年2月28日刑满释放。 ) K. y! M7 u8 G* ^% L1 { 为了引蛇出洞,民警建议白女士继续与郭某保持正常联系。5月25日,民警在宜宾南溪区将郭某抓获归案。 4 T% r. m0 [- q% C, I; J9 V 2017年1月22日,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郭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不持异议,认罪悔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郭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一审判处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已收缴在案的现金1226.5元发还给白女士;责令郭某郭某继续进行退赔白女士余款39907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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