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安监局办公楼及综合楼维修项目由广元市永固有限公司承担施工。该工程自2016年11月开工以来,施工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共共享的市广播电视局小区生态生活环境进行肆意破坏,侵犯了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期间,住户们多次与建设单位交涉提出意见,并向城管部门反映,但至今建设单位毫无整改之意。对此,我们请求法制日报、四川法制网关注报道,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投诉事实与理由: 一、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与业主协商允许,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共共享的小区树木大肆砍伐,绿地随意破坏,树木毁损移植。院内由市广播电视局栽植三十年以上的桂花树、银杏、冷杉等十多种树木尽数被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二、在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工程施工方案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未经住建部门审批,未与紧邻的受影响的业主们协商,在业主住宅楼前违规搭建楼梯、开槽管道,损害了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环境保护法》《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法》。 h; v& ]2 L- [" y 三、施工方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与业主们商议,在紧邻业主住宅楼卧室仅五六米的位置设置厨房,在墙面开洞现已安装抽油烟管道和鼓风机设备,噪声影响了业主生活环境,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损害了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 四、建设单位未向小区住户们出示工程施工许可证,据了解,该工程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施工单位管理混乱,长期在休息时间施工噪音扰民,未做到文明施工,违反了环保法律,请有关部门进行核查。! p4 \* A1 w* p% V4 t 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定拥护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治理,在此,我们恳请相关部门秉公执法,采取积极措施排民忧解民难,还我们小区居民一个适合居住的生态环境。$ h. n/ C/ e! W% J6 w* V& }7 W$ z % @7 c# x* ~: C$ h3 N4 g0 {, m 市广播电视局小区业主 2017年4月28日 . ~' {$ q1 T Y( l! F. ^5 L) p 附件:小区业主参与投诉的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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