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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经人介绍,得知丰顺县有一名男婴可“收养”,便于去年11月24日来到丰顺县建桥镇王某仕家中。陈某平称,因为担心这孩子的来路不明,他也曾多次向对方求证。但对方一直称孩子不是拐卖来的,不过要给孩子的家人营养费一共九万两千元。 , r G9 i x5 }8 ?" U7 Y' g
原来,男婴是被身份不详的“云南夫妇”卖给了彭某钱,彭某钱又转手给了吴某花,而吴某花也经过多重介绍人,最终将孩子卖给了来自汕头的陈某平夫妇,自己从中获利六、七千元。 ( h, P1 l1 G; g+ ?5 B; i
就为了几千块钱的得利,被告席中的八个人,居然层层转手,分工合作,最终将一个刚出月的男婴给卖了出去。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八人被公诉机关告上了法庭。而汕头夫妻两人也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坐上了被告席。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 Q% k) y+ t7 h7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