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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U0 `' d% m, o6 L7 ~% e& W亲爱的尊敬的南充交警:
; H1 C* u. e% ?1 {5 {今晚车子停在临时停车位(20点-7点)被贴单了。
2 U2 l% X4 n2 X. Y* z0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今天晚上在金鱼岭正街吃饭,和朋友一人开了一个车,朋友就随意停在饭店门口路边,大家都知道金鱼岭正街晚上非常难停车,我还劝导朋友别乱停车。我为了不影响行人,也不影响交通,在周边找了几圈没有停车位的情况下,我就准备把车停在临时停车位(晚上20点到早上7点),然后看了看表此时19点50分,认为不会有问题,同时也看了看周边,停在此处也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然后吃完饭回来看到自己车被贴单了,朋友车却没有,实属有点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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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承认自己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使用临时停车位,责任在先。但是我认为在这温情的社会,难道交警同志就是为了贴单而贴单,为了任务而简单粗暴执行贴单吗?其次,我停的位置绝对不影响行人和车辆,就因为早停了几分钟而被处罚吗?本身交警贴单是为了疏导交通,不堵塞行人与车辆通行。实在对这种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深感不解和疑惑。到底贴单的目的是什么呢?2 n. q; G$ R+ @: Q/ N
执法为民,精细化执法,温情执法哪里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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