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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板桥社区小伙儿邓俊喜得贵子,这本是一件喜事,可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却发生了让他糟心的事儿……“社区干部说按照村规民约,像我这种再婚人员给孩子上户口,必须交纳1万元公益金。”孩子出生4个多月时,因为不愿多交钱,他一直没能为孩子成功办理户口。无奈: f* Y4 o, a I$ } C
( u7 r# U! \5 t. Y5 k1 F情热线反映了这一问题。再婚生子居民至少交1万公益金才能换一份村组签字盖章的上户口表格据了解,邓俊第一次婚姻中育有一个女儿,再婚后,在2020年夏天,他又喜得一个孩子,今年7月,他按照此前给女儿上户口的经验,找到村组负责人领取《上户审批表》时,却得知按照该社区的村规民约,像他这样的再婚居民生子后上户口,需缴纳1万元公益金,居民小组负责人才会在《上户审批表》上签字。记者在当地派出所见到了这张《塘汛街道办事处上户审批表》,上面四栏用于填写姓名等基础信息,下面还有四栏,从上到下分别是村组意见、村居意见、街道意见和派出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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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塔社区五组周围已经高楼林立开发过程中,需要把集体所有的土地统一征收,所有社员由原来的农业户统一转为居民户,涉及的赔偿按照国家新《土地管理法》的标准进行处理。正因农业户口与拆迁赔偿产生联系,所以在办理迁入户口、新增户口等业务时,派出所会尊重当地村组(居民小组)、村居(社区居委会)、乡镇街道办的意见,以免因利益分配导致纠纷。02二问:居民小组为啥收了钱才协助上户口?那村组(居民小组)的意见又为什么会与收费挂钩呢?“我们想通过收取公益金来控制户籍人口的增加。”这位社区干部告诉记者:因为种种原因,邓俊所在的原南塔社区五组虽在上世纪90年代进行了拆迁,却一直没有进行统征统转,村民还未变为居民,这给了许多人挂靠户口的机会。从那时起,该社区户籍人口开始迅速增加。据社区干部回忆,出现了个别居民频繁结婚、离婚、再结婚,以帮助别人落户。“还有的人通过结婚落户后,再牵进一家人来。”该名社区干部说。因为担心户口增加,会摊薄统征统转后的土地款等收益,上世纪90年代,原南塔社区五组组织居民代表,讨论制定了这项村规民约:对空挂户、再婚迁户、再婚生育子女等,其上户都需缴纳一到五万元的费用,缴纳的费用入集体资产,用于该小组的公益事业支出和日常管理。这也是收取公益金后,再由居民小组负责人在《上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