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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收集相关证据,法院认为两人并不是普通的情侣关系,两人是在KTV认识的,而且当时周某之所以会找上胡某,就是为了寻求刺激,所以二人之前的关系视为“雇佣”更为合适。胡某提供情绪价值,而周某则提供大量的金钱。两人之间不涉及感情,胡某挣得也都是“辛苦钱”。' |/ t/ i9 R4 u0 |- b) p) m; C
经过对比每一笔的花销,法院更加认可胡某的说法。因为在账单中,大部分的钱都用于两人的正常消费,其中一部分是胡某的“工资所得”,剩下的钱才是周某的赠与款。因为两个人同居期间的消费没办法一笔一笔核对。而且两人存在分歧的消费也比较多,所以法院综合考虑,将其中一部分划为了胡某的不当得利,要求胡某返还对方七万元。 @( h! x) E0 k5 I( O' {9 z
虽然胡某并不认可这一判决,但他不想多事,还是同意了。感情不是用金钱能够衡量的,在这起案件中,双方都有过错,周某想要空手套白狼,而胡某也想找到一个摇钱树,可是最后双方都没得到好处,反而白白让别人看了一场笑话。& z8 a S# z8 e)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