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花岛2月15日房屋租赁纠纷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4年2月15日下午,网传“海花岛租房10天花2万,退房要把马桶洗干净”的视频引发社会关注。我局迅速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 经查,2024年2月2日,租房人王某与某中介公司(房东委托方)员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住海花岛3号岛棕榈园240栋105号别墅(4房,建筑面积280平方米),租期30天,租金20000元,押金5000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客须在退租前做好房屋的卫生打扫工作,如提前解除合同不退租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王某于2月2日办理入住,2月15日申请提前退房,双方因房屋卫生标准产生纠纷并经相关部门协调,该中介公司已于当天退还5000元押金并负责后续卫生事宜。 鉴于此事给游客带来的不良体验及其他情况,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我局已对该中介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认真整改,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6日 7 c! j* h3 [ J5 N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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