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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私处不正常!”结婚2年未领证男子追讨40万彩礼,女方称浪费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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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8月19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了这样一则案件,河南小伙阿豪(以下均为化名)将前女友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返还40万元彩礼。法院查明,阿豪与阿美经人介绍相恋订婚,并在2023年10月举办婚礼后开始共同生活,但没有领结婚证。2025年1月,阿美回了娘家居住,订婚时阿豪交给阿美现金18.8万余元,购买价值6万的金饰品等。
阿豪起诉阿美返还40万元彩礼,包括礼金、黄金及转账若干。阿豪称,阿美对他感情冷漠,没有履行过作为妻子的义务,婚后二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双方实在无法继续下去。阿美则辩称,阿豪在婚礼前故意隐瞒自己私处发育不正常的事实情况。不仅欺骗了她的感情,也白费了她2年多大好青春年华。 法院审理认为,阿豪与阿美婚约关系存续期间未经结婚登记即开始共同生活,不符合婚姻法规定。同居期间因琐事争执,双方均存在过错,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酌情认定,阿美按50%的比例返还彩礼较为妥当,一审判决阿美返还彩礼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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