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共治 公廉同行 ——四川广元市司法局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今年是“清廉广元·生态社会”建设深化年,四川省广元市司法局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指导下,以“政治清明、用权清廉、干部清正、生态清新”为目标,坚持上中下同推、学教管互动、废改立并举、职责权共担,全力打造以“法纪共治·公廉同行”为核心内涵的清廉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局机关实现零立案、零违纪、零违法。 上中下同推,责任传导从“单向”变“回路” 坚定扛牢政治责任,构建“党组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块包干,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和支部书记一线落实、党员积极响应”责任网络,将责任传递到“神经末梢”,走好“第一方阵”。 党组主导。局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内容和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召开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与业务工作互融共推。及时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清廉机关建设等,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精准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召开“四责同述”会议,全面落实“四责”同亮、同推、同述、同追。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今年共讲廉政党课6次,谈心谈话80余人次。 部门主抓。督促科室(单位)落实“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业务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位及防范措施。举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责述廉。主动加强对所辖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管,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党员主应。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号召,主动加强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基层实践,锤炼政治品质、练就过硬本领、建功发展一线。 今年以来,根据党组要求,起草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8次,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46件,落实局党组议定事项82个。党员自觉接受支部日常教育管理,查摆整改“担当精神不足、工作安于现状”等7个方面问题200余个。学习局机关“党员示范岗”,用身边榜样激励自己遵规守纪、干事创业。 学教管互动,育人模式从“灌输”变“融合” 创新方法,寓教于乐,抓紧抓实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确保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红蓝结合学。组织学习“五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影片,聆听英模先进事迹,举行红歌比赛等,教育党员干部赓续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开展“蓝色星期五”活动,今年组织党员干部20人次下沉5个司法所,走访矫正对象7人,开展普法宣传3场次,法律七进2次,深入了解基层业务盲点、难点和风险点,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大小结合教。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四川政法大讲堂”“蜀道大讲堂”“红色大讲堂”等,列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聆听高质量理论辅导、法治讲座和警示教育等,提高学习质量。各支部按照“一月一主题”活动安排,举行“小讲堂”“微党课”等,每月组织1-2名党员干部讲理论、讲业务、分享学习工作得失,做到学教相长、共同进步。 严宽结合管。坚持拉脸管干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及时规范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共批评 30人次,谈话提醒5人次,约谈2人次。坚持用法治账图推进工作,实现看“账”办公、按“图”作业、依法行政。每月开展作风督查通报1次,让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坚持晋级晋职、表彰表扬、绩效考核向担当实干者倾斜,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根据局机关实际适当提高工会会员福利,建设生育友好型机关,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等,让党员干部工作放心、生活开心。 废改立并举,管理制度从“碎片”变“系统” 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5项,修订、新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等制度14项,以系统的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办文规范化。明确规定签收登记、初审承办、催办答复、整理归档等收文办理各环节工作要求,公文传送做到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细化规定拟稿、审核、签发、印发等发文办理各程序工作职责,同步建立优秀公文传阅机制、典型错情通报机制。 办会简约化。今年以来,发文数量同比下降36.8%,无“带病”公文发出。严控会议数量,实行计划管理,除法定性、制度性会议外,本系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加大业务性、日常性会议合并、精简力度。严控会议规格,严格限制参会人员范围、层次和会场布置等,提倡优先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严控会议时长,对标开短会、讲短话要求,一般会期不超过半天。今年以来,全系统现场召开综合性会议仅1次,其余均为电视电话会议。 办事便捷化。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完善事项办理从“入口”到“出口”的闭环运行体系,基本杜绝推诿扯皮、久拖未结的现象。结合巡察、审计以及内控风险查验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车辆、食堂、印章、网络安全、财务管理和人员考核等制度体系,有力保障机关高效运行。市法律服务中心推进清廉窗口建设,出台延时服务、温馨服务、上门服务、廉洁服务措施,今年以来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代拟法律文书200余份,群众满意率达99%。 职责权共担,监督方式从“单一”变“联动” 发挥局党组主体责任,努力抓好本系统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责,筑牢依法行政“防火墙”,助力“清廉广元·生态社会”建设。 敢于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政档案。 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监督14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6次,通报典型案例100余起,开展廉政谈话200余人次,关键岗位人员等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0人次。 习惯被监督。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查1次,整改其反馈问题 1个。严格落实《组驻协调监督工作制度(试行)》,主动接受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监督,今年及时整改其驻点监督反馈问题5个。自觉接受巡察、财政、审计监督,并通过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今年以来,接受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核查、公务用车管理督查各1次,指出并整改问题4个。 主动去监督。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层级监督和合法性审查前置监督职责,切实规范行政机关权力运行。 今年以来,创新出台《广元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抽查35个市级部门128件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卷,反馈问题118个,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4份;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3件,纠错13件,制发复议意见书1件;对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涉法事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34件,提出意见建议307条,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弥补依法行政短板,助力“清廉广元·生态社会”建设。(张 婷)
2 R6 D& I2 @( T4 W) p( |: a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