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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甘肃东乡县的一户人家,未曾料想,暑假期间发生的变故,竟如梦魇般挥之不去,萦绕心头。 家中26岁的表姐,竟不慎两次对前来度假的、年仅12岁的亲侄儿实施了不当行为。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警方事后推断,这位婶婶在作案时精神分裂,因此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这场家庭的大崩溃,源于一个深夜的“目睹”2025年7月3日夜晚,马先生将三个孩子一一安顿入睡,转身触摸身旁,却意外发现妻子小艾并未在卧室中。他即刻起身寻找,步至客房门口,瞬间愣住——只见小艾卧于床沿,而12岁的小进独自蜷缩在沙发上,面色苍白,眼神闪烁,身体剧烈颤抖,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马先生越观察,越觉事态不寻常,他紧追不舍,不断地质问,直至小艾承受不住压力,只得低下头,吐露了实情:6月30日黄昏时分,她对小进实施了不应有的行为。小进,这位小朋友是马先生哥哥的儿子。由于父母长年在外务工,每逢假期,他便会回到家乡探望奶奶,并暂时住在奶奶家附近的邻居家。最近,小进显得有些不对劲,但他却紧闭嘴唇,不肯透露任何情况——或许是害怕、羞涩,又或许是不知该如何向人倾诉,于是这些困扰他的心事便默默积压在心底。
事发之后,小进受到了极大的惊吓,竟独自一人慌张逃出。家人们顿时慌乱不堪,立刻召集亲朋好友,全镇子展开了搜寻。经过整整一天的焦急寻找,终于在一家宾馆内将他找回。自孩子归家之后,言语愈发稀少,整个人也显得愈发沉重。马先生目睹这一幕,心中酸楚难耐,愤怒之情亦如电流般在体内颤抖。翌日,他即刻与岳父取得联系,恳请将小艾暂时带走,同时亦开始筹备离婚事宜——因为这场纠纷,绝非一句道歉便可轻易跨越。案件审理结果揭晓后,小艾迅速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然而,随后的进展令马先生瞠目结舌——鉴定报告显示,小艾在案发期间罹患精神分裂症,处于辨认和控制能力完全丧失的状态,因此被判定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鉴于其接受治疗后病情已趋于稳定,且家属不愿配合,法院决定不采取强制医疗措施,而是转为要求她的父母加强监护。 马先生自是心有不甘。他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这么多年来,他与小艾同床共枕,从未察觉到她有任何精神上的困扰,家中亦无人提及、诊治、有过争执。他此刻只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结论——请求进行重新鉴定,以明确责任归属。
案件一经公布,众多网友纷纷投来惊讶的目光,用简短的两个字来表达他们的心情——荒诞。这并非夸张之词,而是由衷的难以置信——这怎么可能呢?怎么会是这样? 然而,在这看似“不可思议”的背后,实则隐藏着两个陈旧却极具危害性的观念。
首先,一个普遍存在的误解在于,众多人心目中固有的观念是:加害者往往为男性。每当提及“侵害”一词,便会不自觉地将“男性”与“危险”划上等号;而谈到“女性”,则往往迅速联想到“柔弱”和“无害”的特质。 一旦女性沦为施害者,人们往往不自觉地认为“这绝不可能”“难道是搞错了?”这种观念一旦浮现,事件便容易被轻易地忽视,甚至根本无法给予受害者认真倾听的机会。第二个误区,更扎心:“男孩嘛,无需承受损失。”有人带着轻蔑的口吻言道,“毕竟不是女孩,何来伤害之谈?”更有甚者,以玩笑的方式轻易带过。 可对一个未成年孩子来说,这根本不是“吃不吃亏”的事,这是边界被踩碎、信任被撕烂,是恐惧和羞耻一起砸下来——他会不敢说、不敢回忆、不敢见人,甚至会开始怀疑自己,觉得“是不是我也有错”。这才是伤害最狠的地方:它或许不会立刻鲜血淋漓,却会在心灵深处留下难以磨灭的疤痕。
正因这两重偏见叠加,某些罪行才得以轻易藏匿、被忽视:孩子因恐惧而不敢发声,成人因固执而不愿相信,旁人甚至将其当作笑谈。最终,那些最需要得到保护的人,却孤独地被置于最冷清的角落。 切勿将“女性施害”当作奇闻异事来炒作,更不应以“男孩不吃亏”的说法来淡化伤害。受害者始终是那些无辜的孩子,他们所承受的伤痛不分性别、不问对象,其严重性理应一视同仁。
当前众人争论的,早已不仅仅是“小艾是否患有精神分裂,诊断结果是否准确”这一层面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担忧:精神病的鉴定是否会逐渐沦为某些人的“无罪逃脱牌”?一旦发生事故,便以“发病”为借口,经过鉴定后便声称“辨认和控制能力丧失”,最终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若这种处理方式长期延续,谁能不感到不安? 凶手被指控有预谋,懂得如何清洗作案工具,以及选择下手对象时的策略性。家属认为,既然凶手能够如此精心“策划”和“处理”,其行为与人们通常对“精神分裂发作时失控”的印象大相径庭。 此类争议频发,公众对鉴定的信任便逐渐消磨殆尽——并非众人缺乏理性,而是出于一种担忧:若规则演变为“谁运用得更为巧妙”,那么规则的本质便已不复存在。 网友热评 应该是心理有疾病不然不能自己说出来
家丑不外扬,此事尚小,宜于内部寻求和解。这位先生,实是过于懵懂了。小艾显然身体不适,作为她的伴侣,我们理应给予她更多的关怀与支持,而非一味地责难。显然,丈夫早已察觉小艾患有精神病,同时他自己亦已出轨,如今便趁机猛烈追击,意图借此机会提出离婚。众人的愤怒焦点其实一目了然——精神疾病并非是免罪的护身符,更不是犯下罪行后的“万能借口”。司法鉴定亦不应给人以随手可撑开的伞的错觉:那些本应遭受淋雨的受害者全身湿透,而撑伞的人却毫发无伤。公平正义这四个字,不仅应挂在墙上,更应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人与每一个具体案件中。 我们当然希望法律是硬的、是有牙齿的:该查清的查清,该担责的担责;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态度就是要明确、就是要严肃。也希望复议能把争议掰开揉碎讲明白,把该补的程序补上,把该回应的疑问回应到位——给这个受伤的孩子一个像样的交代,也给所有关注的人一个能站得住的答案:孩子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而我们的底线,也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践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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