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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被捉奸现场视频截图法制晚报讯 去年夏天,“四川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被捉奸”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当地纪委介入调查后发现,这位叫余华的副局长不但和“被捉奸”的女方有染,还和该女子的老板、一家连锁药店的经理也是情人关系,且在帮后者推销感冒药的过程中受贿。; \% B* j W2 G3 J& ~
为帮情人推销药品,这位副局长利用周末时间亲自下乡走访各家药店。但情人承诺的5万元返点费还没完全到手,就被对方以“买情人节礼物”等理由拿走3万,另有1万元始终没给。: E5 B) o9 }- `' V
江安县法院认定,余华受贿4万元,最终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 C+ ?" W* y" {! X3 p `1 A
《法制晚报》记者从余华家人处了解到,一审判决后,余华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目前余华已经开始服刑。
5 F) X& K" a3 _' j/ e% I9 ]% O食药监局副局长被人捉奸 6 B; K. z- Z) T$ |3 M
2014年6月,有人发帖称宜宾市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华包养情妇,“捉奸”视频也在网上流出。5 P4 ?; A+ c. j/ c+ {" {
发布视频的网友“破釜沉舟的命”在网帖中写道:“2014年6月18日晚,余华在江安县江安镇福乐苑小区5单元6-1号其租住的房屋内与其情妇万某某在乱搞时被当场逮住,余华对其所犯此事供认不讳,当时余华再三要求‘用钱私了此事,不要报警,不要将此事曝光出去’。但我们没有答应其要求,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人民的护盾,可以替自己伸张正义,不让贪官污吏为所欲为。”
1 T: c7 u1 J: ^# ?视频显示,有男子将一名中年男子按倒在沙发上,中年男子表示愿意出钱解决。在之后的镜头中,这名中年男子赤裸上身,满脸是血,裤子拉链没有完全拉好,左眼角有被击打痕迹,身后沙发上有血迹。
8 M9 D; Z4 K. T( B8 b; t该人大声请求将衣服给他,并承认“偷情”。视频中还有一名女子,坐在沙发上一直低着头默不作声。
9 c2 m, J( L: G$ T+ L纪委查作风问题查出贪腐案
! e# o' _& a% \对此视频,江安县委回应称,该中年男子的确为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华,女子姓万,是当地的康健堂药房员工,捉奸者是万某的丈夫和婆婆。
1 U" N8 p8 `5 z& `江安县委、县政府获此消息后要求县纪委立即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随后,江安县委对余华做撤职处理。
+ q" _+ P& E; ?" M8 v- C2 v此事并未终结,随着当地纪委的调查范围扩大,不但确认余华与康健堂药房员工万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发现万某单位的领导、宜宾市康健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尹某也是余华的情人。
! v+ p$ h; G( L: }% L w随着调查的深入,纪委继而发现,余华和尹某之间还有商业贿赂问题。
( p8 M( X, |7 e$ F3 c2014年9月25日,余华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 p8 h4 L, s0 h" e答应帮情人卖感冒药但要返点 6 f4 w$ G5 z$ ~
江安县委组织部文件、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证实,余华于2010年9月起任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 R+ ?0 f! L
在江安,康健堂算得上是大药店,在城区共有9个分店。尹某交代,2013年7月开始,她与修正药业旗下的修正堂的“感愈”事业部负责人约定负责江安地区“感愈”系列药品的销售。
. ]2 k3 f* T1 c& S& U修正药业是国内著名的药业民营公司,是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在“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中位列第二名。“感愈”系列是修正药业推出的主治风热感冒的药品。- L! ]) P5 \: N; l
按照尹某的说法,“感愈”在江安卖得不好。为了推销该药,她找到余华。“他是食药监局副局长,出面的话很多地方碍着面子都会买。”她交代说。9 d0 V5 L- D+ \4 S
余华虽然同意了,但表示“我帮你跑,没得点东西啊”。之后她和余华协商,答应给好处费。
3 i ]6 Q' B0 v( p9 p! m: l8 N; T副局长周末亲自下乡推销药店皆给面子
) l2 O4 O- ~0 r之后,余华确实是不遗余力。
* B# D) @; O" Z3 k) F: o1 P余华的朋友黄某作证称,2013年9月他和余华一起到“感愈”销售困难的地方推销,余(副)局长不但亲自下乡、挨家药店走访,而且还是利用星期六和星期日这样的周末时间去的。
5 [/ P# H/ o; a* l4 T8 @" q沈某、杨某、张某等多名药店老板证实,大家本来都嫌“感愈”价格太高不进货,但因为余华亲自上门推销,大家看他的面子,各自进了货。/ X5 ]( S/ o- S# R R% G9 L$ \6 t& A: E
在余华的帮助下,尹某销售出价值45万余元的药品。尹某交代,按照说好的返点费,本来应该给余华45000元,但想到以后还需要他帮忙,就答应给5万元。$ t, s, h% R# Z/ r# ]0 @* H
但这5万块钱,余华只取走了1万元。2014年情人节,尹某让余华给自己买价值15000元的礼物,钱是从余华的返点费里出的。因琐事,尹某又向余华要1万元,之后,尹某征得余华同意,又从返点费里拿出5000元给了自己的朋友。
* t6 S4 k* t' w+ `剩下1万元,直到出事,尹某也没给余华。
# b ^% H3 @0 d+ ` S' k没到手就被情人拿走也算受贿金额 ; D3 |# |, _- i1 i0 \' v8 d
余华和万某的“偷情事件”被网上曝出后,余华打电话给尹某,让她处理好返点费的账目。" T$ ]: m( p% q- o6 C7 u1 J5 T
尹某交代,“感愈”系列药品的账都是她做,余华打电话后,她把余华的这部分账销毁了。余华之前拿走的1万元走了报销单,写的是“姐借款(余)”,出事之后涂改为“尹总私人借款”。, E+ h2 E" }& A1 h. l) `; s0 ?
2015年1月21日,余华被公诉。2015年2月4日,四川省江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3 U$ K7 U# a4 z. q9 ]. H) E受贿金额的认定成为焦点问题。余华认为,自己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万元,尹某和尹某朋友拿走的3万元不能算做他的受贿金额。 K3 O: O! x$ p0 y7 o0 N
但法院最终认定,这3万元是经过余华同意,尹某才进行处分的,因此也应该算受贿金额。
' m d# a" ]6 r' ?: H最终,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余华有期徒刑3年。
. ^% U- i: N' v% f鉴于余华的受贿金额达4万元,不属情节轻微,故对其辩护律师提出的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8 c8 ], t6 ^3 A- q6 D6 j《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宜宾市2015年核发的第16期《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公告显示,尹某仍为康健堂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康健堂在江安的9家分店,如今也在正常运营,营业员的招聘信息在招聘网站可见。6 {# X6 G$ ~% o) j F/ n
从网曝到纪委介入,再到司法审判,一年之后,宜宾“网曝”有了完整的调查结果。+ T) Q; Z' X3 A2 r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法制晚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从2014年8月至今一年的时间里,至少发生9起有关网络曝光的新闻事件。其中一些已有初步调查结果,有两起调查结果尚未见诸媒体公开报道。! V7 V3 S( d; Z: Z&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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