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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被捉奸现场视频截图法制晚报讯 去年夏天,“四川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被捉奸”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当地纪委介入调查后发现,这位叫余华的副局长不但和“被捉奸”的女方有染,还和该女子的老板、一家连锁药店的经理也是情人关系,且在帮后者推销感冒药的过程中受贿。
! Y4 u' t1 u& `0 g$ A为帮情人推销药品,这位副局长利用周末时间亲自下乡走访各家药店。但情人承诺的5万元返点费还没完全到手,就被对方以“买情人节礼物”等理由拿走3万,另有1万元始终没给。
6 B% k" J0 M3 x5 O7 @江安县法院认定,余华受贿4万元,最终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1 s9 D" A* d+ O
《法制晚报》记者从余华家人处了解到,一审判决后,余华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目前余华已经开始服刑。
0 Q( h3 `6 V3 K. M3 t* L食药监局副局长被人捉奸
2 S: Q# d3 q+ o) i; q2014年6月,有人发帖称宜宾市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华包养情妇,“捉奸”视频也在网上流出。
6 H* u. T5 M% A! _4 d发布视频的网友“破釜沉舟的命”在网帖中写道:“2014年6月18日晚,余华在江安县江安镇福乐苑小区5单元6-1号其租住的房屋内与其情妇万某某在乱搞时被当场逮住,余华对其所犯此事供认不讳,当时余华再三要求‘用钱私了此事,不要报警,不要将此事曝光出去’。但我们没有答应其要求,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人民的护盾,可以替自己伸张正义,不让贪官污吏为所欲为。”
K4 S! q, |) o2 |% {; O" v视频显示,有男子将一名中年男子按倒在沙发上,中年男子表示愿意出钱解决。在之后的镜头中,这名中年男子赤裸上身,满脸是血,裤子拉链没有完全拉好,左眼角有被击打痕迹,身后沙发上有血迹。2 `7 x# }5 g/ Y
该人大声请求将衣服给他,并承认“偷情”。视频中还有一名女子,坐在沙发上一直低着头默不作声。
/ Y# z1 S: @5 N9 `1 R纪委查作风问题查出贪腐案
# |: @ I6 f1 C$ O对此视频,江安县委回应称,该中年男子的确为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华,女子姓万,是当地的康健堂药房员工,捉奸者是万某的丈夫和婆婆。& M4 B4 n3 I6 P
江安县委、县政府获此消息后要求县纪委立即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随后,江安县委对余华做撤职处理。* R I' I" n* v+ a$ Y/ V
此事并未终结,随着当地纪委的调查范围扩大,不但确认余华与康健堂药房员工万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发现万某单位的领导、宜宾市康健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尹某也是余华的情人。9 T2 _6 C; P+ D+ Q8 W0 p
随着调查的深入,纪委继而发现,余华和尹某之间还有商业贿赂问题。9 B0 c% [* k) P& h0 R3 @+ t8 x
2014年9月25日,余华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4 ^, D+ {4 y% t7 v( W答应帮情人卖感冒药但要返点
$ ^4 ~' G- w W* a2 C4 |. `江安县委组织部文件、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证实,余华于2010年9月起任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5 p6 M: c" \+ T1 g$ K' L0 V在江安,康健堂算得上是大药店,在城区共有9个分店。尹某交代,2013年7月开始,她与修正药业旗下的修正堂的“感愈”事业部负责人约定负责江安地区“感愈”系列药品的销售。
; x8 F- I4 V1 h i修正药业是国内著名的药业民营公司,是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在“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中位列第二名。“感愈”系列是修正药业推出的主治风热感冒的药品。
; }, [3 p- j0 U按照尹某的说法,“感愈”在江安卖得不好。为了推销该药,她找到余华。“他是食药监局副局长,出面的话很多地方碍着面子都会买。”她交代说。
5 L* h. _5 H3 c# k3 u) Z0 i余华虽然同意了,但表示“我帮你跑,没得点东西啊”。之后她和余华协商,答应给好处费。
, f" V8 L$ c" T+ U7 i副局长周末亲自下乡推销药店皆给面子
; P& i" g, S% r4 f, }( @! ^+ G t( |之后,余华确实是不遗余力。
0 b! q* p3 l% n8 {, o余华的朋友黄某作证称,2013年9月他和余华一起到“感愈”销售困难的地方推销,余(副)局长不但亲自下乡、挨家药店走访,而且还是利用星期六和星期日这样的周末时间去的。
/ I6 R6 I- {% x8 c. o沈某、杨某、张某等多名药店老板证实,大家本来都嫌“感愈”价格太高不进货,但因为余华亲自上门推销,大家看他的面子,各自进了货。
3 H3 w9 _1 Q3 x& E9 U在余华的帮助下,尹某销售出价值45万余元的药品。尹某交代,按照说好的返点费,本来应该给余华45000元,但想到以后还需要他帮忙,就答应给5万元。8 Q( f, S; J3 n+ W: W
但这5万块钱,余华只取走了1万元。2014年情人节,尹某让余华给自己买价值15000元的礼物,钱是从余华的返点费里出的。因琐事,尹某又向余华要1万元,之后,尹某征得余华同意,又从返点费里拿出5000元给了自己的朋友。- X$ j" Y/ d0 B; V. Q
剩下1万元,直到出事,尹某也没给余华。
& P3 E/ w" l- n没到手就被情人拿走也算受贿金额
3 |0 W' s; \( O余华和万某的“偷情事件”被网上曝出后,余华打电话给尹某,让她处理好返点费的账目。
$ Y: N7 m' G6 ^尹某交代,“感愈”系列药品的账都是她做,余华打电话后,她把余华的这部分账销毁了。余华之前拿走的1万元走了报销单,写的是“姐借款(余)”,出事之后涂改为“尹总私人借款”。
, Q# l) a: g, |* p4 K% `2015年1月21日,余华被公诉。2015年2月4日,四川省江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0 D* U6 s* C# D! T2 @1 |9 m9 \受贿金额的认定成为焦点问题。余华认为,自己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万元,尹某和尹某朋友拿走的3万元不能算做他的受贿金额。
' z2 m. U6 m# T3 R1 z( J但法院最终认定,这3万元是经过余华同意,尹某才进行处分的,因此也应该算受贿金额。5 \" H& Q W7 | h, A: ^$ S5 O% [" M
最终,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余华有期徒刑3年。8 Q# ?$ R- m* g+ O4 N+ ]. k
鉴于余华的受贿金额达4万元,不属情节轻微,故对其辩护律师提出的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 U$ J& I! O" \0 u- }4 t' f《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宜宾市2015年核发的第16期《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公告显示,尹某仍为康健堂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康健堂在江安的9家分店,如今也在正常运营,营业员的招聘信息在招聘网站可见。$ O* S3 u6 f; _
从网曝到纪委介入,再到司法审判,一年之后,宜宾“网曝”有了完整的调查结果。
% J" O' i0 W5 H; C5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法制晚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从2014年8月至今一年的时间里,至少发生9起有关网络曝光的新闻事件。其中一些已有初步调查结果,有两起调查结果尚未见诸媒体公开报道。: l8 |8 C8 z2 H4 a& e: q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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