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了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去年3月,富顺县男子袁云财一纸诉状将楼上业主告上法庭。这一告,袁云财发现,房屋漏水与楼上业主的屋外花园有直接关系,还得知,楼上业主系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简称富顺县住建局)的公职人员,其房屋部分手续和产权不合法,存在违法违章建设问题。 通过信访投诉,今年6月,袁云财收到一份来自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回复件。回复中认定,楼上业主于2002年12月申请办理的50m2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2002年10月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所属产权不合法,对其证件予以撤销,涉及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由建设监察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同时还启动了问责程序。
& W& `. J2 Y* B$ _0 a 不合法证件是如何办得?违建部分又将如何处置?成都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4 C0 |2 ?: V$ p- O/ B3 [" ?
原告自述: 0 S( _: ?8 J, v% H T6 X
家里漏水赢了官司 5 j$ s7 x+ O# K$ Z2 c
但问题没得到解决
# x. R D h1 g# k 2009年底,为了方便孩子读书,袁云财夫妇花30余万元在自贡市富顺县城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50余m2的二手房。袁云财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买房后没多久,客厅顶部出现了漏水现象,他找楼上业主处理,楼上业主不予理会。无奈,袁云财只好自掏腰包请人修补。可是,漏水问题始终断不了“根”,来来回回修补了四五次,花费3000余元。 : H1 Z+ U* Z5 @5 j
袁云财认为,漏水的主要责任在于楼上,遂多次找对方承担损失,却无果。2015年3月,袁云财一纸诉状将楼上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同年8月,当地法院依法判决,要求楼上业主停止侵权行为,但介于袁云财修补漏水的花费无相关票据为证,法院没有支持其索赔的诉求。 & u7 B3 i/ e3 j5 V0 f
发现蹊跷: & X2 H8 R" L. Z8 o. T1 T
楼上业主系公职人员 # _. P1 {# N0 g4 j! q/ R( {
房屋或存违建行为
' J# ^8 G7 U5 p. l- [6 B 袁云财所购买的这套房产位于富顺县北湖苑小区11栋3单元5楼1号,据卖方当时出具的房产证显示,这栋楼房共5层,袁云财购买的房屋是5楼,按理说他的房屋就是顶楼。可为何楼上还有一户? $ H$ R0 Z8 Q3 j" D2 E0 C/ k
袁云财称,2010年,过户手续办下来,新、旧两张房产证出现了差异,原本的“共5层”变成了“共6层”。为何这样?袁云财不得而知。
1 Z. r/ i" `0 Q+ p/ z1 D “要不是打官司,我还不知道楼上业主的房屋存在问题。”袁云财说,楼上业主名叫何慧(化名),系县建住局的一名公职人员,产权是其女儿的名字。而何慧,正是袁云财所购房产的前产权人。袁云财称,购房前,5楼1号和6楼1号这两套房产均属于何慧一家人所有,袁云财购买5楼1号后,何慧一家人便搬到了6楼居住。 9 o3 Y; f3 E& S5 T1 A
袁云财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该栋楼房是一梯两户,但是六楼却只有1户,只有何慧一家人,对门业主的房屋是楼中楼,仅从5楼正门进出。袁云财因此认为,何慧故意将一套楼中楼的房屋非法改装成两套房,并将其中一套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销售给他,自己居住在存在产权问题的房屋内。 当事人回应:1 t9 V1 @; e7 A
绝无违规办理证行为 " `7 u7 U2 v: k& U2 b8 ~ |' H
“很委屈,也很没面子”
$ y& q0 \" D4 V 今年年初袁云财通过信访投诉,6月,他收到一份由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文的回复件。回复中认定,楼上业主于2002年12月申请办理的50m2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2002年10月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所属产权不合法,对其证件予以撤销,涉及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由建设监察执法大队立案调查;同时还启动了问责程序。
" `- O- b5 P; \3 ~ 12月13日,何慧在电话中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绝对没有违规办证行为。但因此事,她受到单位领导批评;部分产权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也着实感觉很委屈。 ! g1 c/ b$ z% [4 u. |% A3 U
何慧称,买房子时,5楼两户为楼中楼,由于家庭原因,她与开发公司协商,没有在屋内搭建楼梯,而是将房屋分割为两套,分别在五六楼开门,一套归自己,一套归女儿。后来,开发商跑路,整栋楼所有业主产权无法及时办理。
2 H( B! m7 u3 N/ r% ~ 何慧说,办理产权的过程中,两套房屋按规定办了两个产权证,缴纳了相关税费。6楼房屋确有部分产权是以女儿名义补办,在当时是通过了的,只是时间上有差异。“楼房验收在2002年7月就完成了,只是签字没有签完;补办的手续都是在此之后。”何慧解释称,完成验收的最终签字时间在2003年,因此导致办手续时间在前、验收时间在后的结果。 / O" |. J7 V+ P
作为富顺县住建局的一名公职人员,如今被指居家违建房,何慧称“很委屈,也很没面子”;但事已至此,只能接受组织调查,承担相应责任。 1 T7 S7 c6 H$ C5 K. b n
对于袁云财反映的情况,何慧表示,漏水问题确实存在,整个过程中,她先后五六次出钱修补,仅一两次由袁云财垫付,双方在沟通交流过程中有一些不愉快。为何会被投诉?何慧称,袁云财曾以漏水问题向其提出数十万元的赔偿,她没有答应,故被投诉。袁云财对此说法不认可。
. E4 G X" n+ x 县住建局副局长: / E+ G( O3 `) c5 f. {1 K n- b
现拟撤销不合法证件
# J3 S8 D2 E% Y' _ 调查还在进行中 # ^( c3 W- c2 [, {
12月12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该局副局长蔡文林接受了采访。蔡文林表示,袁云财所购房产始建于2001年,2003年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该栋楼房)规划的是5层,但实际盖到了6层,是局部6层。”蔡文林说,这栋楼房是县里第一栋集资建房,房屋6层是一次性成型,不存在后续加盖问题。 $ M( H- ~3 _2 w& | P- I+ e# B
蔡文林称,在接到信访投诉后,县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何慧所居住的6楼房产,实际面积120余m2,其中,70余m2办有合法产权,约50m2产权的取得存在问题,是在整栋楼竣工验收前自行办理的审批手续。由于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相关的凭证,手续是如何办的,现已无从查证。 + c# {- i# E! O3 b3 I
蔡文林说,此前(今年6月)给出的处理建议有:撤销不合法证件、启动问责程序和立案调查处理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然而,时隔近半年,处理建议落实情况如何?蔡文林称,县局纪检部门已经对何慧进行诫勉谈话,但不合法证件还在撤销过程中,涉及违法违章建设问题也还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记者 袁伟 摄影报道)
; C- g3 A @5 F& F/ c- d4 d1 m* p 原标题:漏水官司牵出楼上违建房 楼上业主还是富顺县住建局的" Q% _9 ^, v1 N7 d. U
) Z$ J/ i1 U% w5 L" a3 [
$ Y3 E, \* p0 h3 z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