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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购买保险需谨慎啊?再也不要购买太平洋保险!
w+ v: _& {' o# H/ R6 a事情是这样的,我一朋友的父亲于2015年9月15日上午11时20分许,在岳池花漾城二期6栋浇筑构造柱工作时,摔倒地上致头部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三天11时许不幸死亡。事情发生后朋友和用人单位协商时,用人单位说在太平洋保险公司购买了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30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 ?$ X4 j" M7 ]. d$ s- U- N# Y3 h
于是朋友和用人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偿,并按保险公司要求递交了整套申请赔付资料。然而,保险公司仅以死者“故意”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由拒绝赔付。什么是“故意”,难道死者“故意”去摔死?这是多么苍白无力、有违天理的说辞!
2 T* s1 p6 x) T+ Z" M, x$ h请问:这样的保险公司还值得我们老百姓信任吗?作为我们弱势群体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 P& w/ m/ r" f% |. }, Q3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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