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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省通江县涪阳镇陈河乡白草池村村民张红,我们家是精准扶贫户,我们于2016年在现任四川省通江县涪阳镇新场乡便民中心主任何君成处购买的房屋,当时我们拿了1.6万元办房产政的钱,然后由何君成主任托关系在通江县涪阳镇陈河乡信用社贷了4.8万元的款,剩下的由国家补足后慢慢还,但是在2017年我老公苟江在北京打工出了点事故而买不起了,当年我们就给何君成主任说我们买不起房了,要求退款,何君成主任不同意,甚至不承认,因为他是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办第二产业,合同上用的是他亲戚的名字,他只是代收钱,然后经过无数次协商向君成主任终于同意卖了我们定购的那套房后退还3.8万元。
# B: I/ g! l8 d o V# v$ u* K 去年腊月回林乡有一家要买我们定购的那套房,现任四川省通江县涪阳镇新场乡便民中心主任何君成说只要我们签字过户给买我们定购的房屋就退还给我们3.8万元,可是我们签完字过完户又说等买家拿房产证才退钱给我们,现在买家拿到房产证了依然不退还给我们定房的钱,又经多次交涉才退了1.72万元,剩下2万元不给了。5 i, I! A8 {6 d# X# W) F0 a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难道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有钱有势就该坑骗我们老百姓吗?政府工作人员有钱有势就可以什么律法道德都不顾吗?因为我们是穷苦老百姓就活该倒霉?
v: `' g2 X( @1 C3 ^ 敬请各位尊敬的领导能够给我们作主!希望能帮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让我们能够还了信用社的贷款,深深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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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 张红 苟江& Z, r4 A0 Y; e" T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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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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