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依然沉浸在积极工作中无法自拔的郭爽,对危险毫无所觉,在顶头上司方伟召以自己要过40岁生日为由,邀请她和一大帮子人进行生日聚会的时候,郭爽毫不迟疑地答应了。, N$ i8 p N& ]/ x* n0 c. c$ S
不料聚会上在方伟召有意无意的引导下,旁人一直跟着方伟召一起劝郭爽喝酒,郭爽本来就没怎么喝过酒,她又不敢得罪方伟召还有其他同事,只能来一杯闷一杯。# }$ _& a: e' K
其实如果郭爽知道这些劝酒行为的背后一定怀着某种恶意,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可知: 4 j% ~. A/ s' w, N0 E% y* P1 K如果出现强行劝酒、故意劝酒、饮酒者有损害结果发生,损害的结果与劝酒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那么一桌人都逃不开关系,这时候郭爽完全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对方停止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