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 w. `7 A) j- F( E/ Q. @ 我叫严琼华,现住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朝阳社区居委会,身份证号:5130271972XXXXXX。我家因自建房屋,受原朝阳社区文书龚正吉欺骗,造成我家房屋至今十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面临违建拆除风险,给我家庭造成重大损失。9 G- T+ F y! ~8 w' i/ c
我和老公王喜在结婚后一直居住在老公父母的自建房内,含辛茹苦养育两个子女,一直梦想着建设属于我们自己的新家。通过多年努力情况稍有好转,加之老房子年久失修,很难适宜居住。 & B {% D) k. v, w) ]* ^ 在2010年,因我老公户口在临近的朝阳社区街道,为了方便孩子读书,我们便决定在朝阳社区自建房,当时社区建房是很普遍的现象,完全符合国家政策。 7 ~, G0 R% @ {( N* b 随后,我们找到时任社区文书的龚正吉办理手续。龚正吉当时表示,他愿意让出自己的地盘给我们建房,同时帮助我家办理好一切手续,条件是房子修好后他要一套住房一个门市。经过协商后,由我龚正吉于2012年丈夫王喜与4月5日签订《协议》,上述内容在《协议》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