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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对不上、缴费无依据、部门踢皮球!成都师范学院混乱的不只是流程,更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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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 Z1 |( f9 l, @! l

4 t- |$ ]3 d6 Q1 O: b- T+ F我是成都师范学院2010届成教本科毕业生,于2025年7月2日前往学校领取毕业证书,却遭遇了极其混乱且不合理的办事流程,当日投诉后至今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本人至今未领取到毕业证书。整个过程让我深感震惊与失望,现将具体情况向上级部门如实反映,希望能引起上级部门重视并严肃处理相关问题。  一、事件核心经过       当日办理过程中,继续教育学院林老师首先要求本人前往财务室找袁老师拍摄个人缴费信息,随后将照片带回其办公室核对。在财务室完成拍摄后,本人返回林老师办公室提交材料,却被其告知“个人信息不符”,并要求再次前往财务室拍摄与本人同名同学的财务信息,供其“辨别”。       按要求完成第二次拍摄并返回后,林老师经主观“辨别”认定本人存在学费欠缴情况,要求立即前往财务室补缴。但到达财务室后,财务系统平台中未查询到本人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且通过学信网核对发现,财务系统内的学号、入学时间、离校时间等核心信息,均与本人在学信网登记的内容完全不一致,导致缴费状态无法核实。财务室袁老师让本人再次联系林老师沟通,林老师却以“必须提供当年纸质发票”为由,明确表示“无法提供或不补交欠费则当日无法领取毕业证书”。       因当年学费由辅导员统一收取,本人紧急联系已调离原岗位近十年的当年辅导员,该辅导员明确表示当年的学费缴费相关资料已无法查找。此后,本人再次前往林老师办公室,要求提供能支撑缴费核查的在校学籍信息等材料,林老师回复称“继续教育学院2013年才成立,无此前资料”;对于财务系统学号信息不匹配的问题,其则以“自己是新来的,对之前的情况不清楚”为由进行推诿。当本人询问具体处理方案时,林老师要求本人将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待其走流程签字后核查纸质档案,明确“至少需等待15天”,同时补充说明“若查不到档案仍需补缴学费”。对此,本人提出:“补交学费没问题,你总得给我提供一个补交学费的事实依据呀。”       面对本人“要求提供补交学费的事实依据”这一合理质疑时,林老师说话的语气和表情显得很不耐烦,让本人感受到两点:一是“成都师范学院的学生像交不起学费似的”,二是“继续教育学院急于收费,显得急功近利”。最终,本人在两部门间反复奔波大半天,未领到毕业证书,问题未得到任何实质性解决,且截至目前,关于档案核查的相关信息仍未收到任何反馈。二、突出问题反映上述过程不仅导致本人未能领取证书,更暴露出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严重问题,具体如下:     (一)信息化管理严重滞后,数据混乱失实       财务系统与学籍系统长期脱节,核心信息(如:学号、身份证号等)不匹配、不完整,缴费记录缺失,却要求毕业生自行举证,暴露数据管理与部门协同的重大漏洞,与信息化时代高校管理要求严重不符。     (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履职毫无依据       林老师仅凭主观判断便认定存在欠费情况,在关键信息完全不匹配的前提下,未提供任何书面凭证即要求补缴费用。当毕业生就此提出合理质疑时,林老师态度颇为不耐烦,且寻找各种理由进行推诿。财务处袁老师则对系统存在的信息缺失问题视而不见,其履职表现存在严重不到位的情况。    (三)服务态度恶劣,违背育人宗旨      林老师对合理质疑态度恶劣,背离教师职业道德;两部门将本应内部对接的工作转嫁给毕业生,让学生反复跑腿拍照传递信息,完全颠倒服务主体。    (四)信息安全意识淡薄,涉嫌违规操作林老师指示我(校外人员)到财务处拍摄学校财务数据和学生敏感信息,财务处袁老师不但未制止林老师的指示行为,反而积极配合提供相关信息,严重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存在重大信息泄露风险。     (五)管理漏洞引发大面积问题       据观察,毕业证书领取表显示,有大量毕业生尚未领取证书,推测多因信息不符、缴费记录混乱等类似问题未成功领取,此类情况与本人遭遇高度吻合,学校将自身管理混乱的后果完全转嫁给学生,影响极其恶劣。       三、相关部门及领导责任      上述管理乱象的产生,并非孤立的基层操作问题,更折射出学校多部门及相关领导在监管、协同、履职等方面的严重失职,具体相关责任如下:    (一)学校分管领导责任      作为分管信息化建设、纪检监察、继续教育及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对财务与学籍系统长期脱节、信息化管理滞后等基础性问题重视不足;对跨部门信息壁垒长期存在系统性管理漏洞突出等问题监管缺位、处置不力;未履行统筹职责,未推动建立数据协同机制与规范办事流程;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部门间推诿扯皮等问题督导不力,针对投诉处理不力,未能及时纠正。其对事件中暴露的跨部门协同失效、管理混乱等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责任作为全校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领导,存在以下失职行为:    (1)对财务系统与学籍系统长期脱节、核心信息(如:学号、入学时间、离校时间等)不匹配不完整、缴费记录缺失等信息化管理滞后问题失察失管,未推动系统升级与数据整合;    (2)未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防护机制,对财务工作人员违规泄露学校财务数据及学生敏感信息的行为监督缺位;    (3)未统筹推进跨部门数据协同与流程规范化建设,对系统性数据管理漏洞及信息安全风险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三)纪委办公室领导责任      作为学校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失职失责如下:    (1)监督缺位:对财务与学籍系统脱节、数据混乱,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信息安全意识淡薄等系统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未主动推动整改,监督工作缺乏前瞻性与针对性;     (2)执纪不力:对毕业生投诉处置迟缓,未督促核查继续教育学院与财务处推诿扯皮、问题久拖不决的情况,导致合理诉求未能及时解决,严重削弱监督权威性;      (3)作风建设督导不到位: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教育监督与整顿流于形式,未推动形成规范服务作风;      (4)信息安全监督缺失:对违规泄露学生敏感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行为未履行监督职责,未能及时制止和纠正。      (四)继续教育学院领导责任         作为继续教育学院直接负责人,对以下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1)对林老师履职过程中的失职行为(如无依据认定欠费、以“新来的”为由推诿、拒绝提供核查依据等)监督缺位;      (2)未建立健全毕业生服务规范与学籍数据管理机制,对学籍信息与财务信息长期脱节的问题视而不见;      (3)部门作风建设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办事流程混乱,直接影响毕业生权益。      (五)财务处领导责任        作为财务信息管理的直接负责人,具体失职如下:      (1)未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或未组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培训,导致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意识淡薄;      (2)对财务系统数据缺失(如:无法查询毕业生身份证号、学号等关键信息)、跨部门信息协同机制失效等问题日常监督流于形式;      (3)对财务人员违规向校外人员提供财务数据及学生敏感信息的行为失察,应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六)涉事工作人员责任     (1)林老师(继续教育学院):       无任何事实依据(财务系统信息与学信网不符、无书面凭证)主观认定学生欠费;对学生合理质疑表现出不耐烦,服务态度恶劣;违规指示本人(校外人员)拍摄学校财务数据及其他学生的缴费记录等敏感信息,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构成严重履职违规与作风失当。     (2)袁老师(财务处):       未制止林老师的违规指示,反而配合提供财务数据及学生敏感信息,造成信息泄露风险;对财务系统中毕业生关键信息缺失这一影响缴费核查的核心问题,未按财务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核对与溯源职责,未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核实、推动解决,导致缴费状态无法核查,构成信息安全失职与履职不到位。        四、处理诉求       鉴于上述管理乱象及各部门、人员的失职失责问题,为切实维护全校师生合法权益、纠正管理漏洞,提出以下处理诉求:      1.依据上述问题及责任,请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分管领导、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纪委办公室等部门主要领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继续教育学院林老师存在严重履职违规与作风失当问题:在财务系统信息与学信网不符、无书面凭证且关键信息不匹配的情况下,无依据主观认定学生欠费并要求补缴,对学生合理质疑推诿失职;服务态度恶劣,背离师德;违规指示学生拍摄学校财务数据及其他学生敏感信息,将内部工作转嫁导致学生反复跑腿,颠倒服务主体,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建议予以立即停职检查,待查清责任后按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学校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      3.财务处袁老师未制止林老师的违规指示,反而配合提供财务数据及学生敏感信息,造成信息泄露风险,此行为严重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学校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其对财务系统中毕业生关键信息缺失问题未主动核实、推动解决,导致缴费状态无法核查,构成信息安全失职与履职不到位。该行为暴露出其缺乏基本信息安全意识和责任担当,对学校数据安全和学生隐私构成严重威胁,鉴于财务岗位特殊性和敏感性,建议立即调离财务岗位,并对其信息安全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核查。       4.投诉人依法主张的权利    (1)保障证书领取权:校方需尽快完成本人学籍与缴费信息核查,若确认无欠费应立即发放证书;若需补缴,需提供明确的欠费依据及标准,本人核实后及时补缴并领取证书。    (2)强化责任通报:校方应对此次事件中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服务态度恶劣及信息安全违规等行为进行全校通报。    (3)保障知情与监督权:校方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涉事人员及相关领导的处理结果,以及针对系统性管理漏洞的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间表,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4)强化信息安全补救:校方需对信息泄露风险可能造成的潜在权益损害采取补救措施,包括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定期反馈信息保护情况等,确保本人及其他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安全。    (5)合理权益补偿:校方应对因办事流程混乱、部门推诿导致本人多次奔波产生的合理时间与精力损耗给予补偿,维护本人的时间与权益不受侵害。       5.未领证毕业生问题集中解决    (1)开展集中排查梳理:立即汇总所有未领取毕业证书的毕业生信息,分类统计未领证原因(如信息不符、缴费争议等),建立台账逐一核实,主动联系毕业生说明情况,避免问题积压。    (2)推动数据系统对接:限期完成财务系统与学籍系统(含学信网数据)的信息核验与整合,修正错误学号、入学/离校时间等核心数据,确保缴费状态可追溯,从源头解决信息不匹配问题。    (3)优化领证流程规范:制定统一的毕业证书领取指引,明确各部门职责(如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籍核对、财务处负责缴费查询),设立联合办理窗口,减少学生跑腿,对历史缴费争议提供替代性核查依据(如辅导员证明、银行流水等)。    (4)强化人员培训与监督:对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含信息安全、服务规范),明确禁止违规操作,建立服务评价与问责机制,杜绝推诿、态度恶劣等行为。    (5)建立长效反馈机制:开通未领证毕业生专属反馈通道(如邮箱、热线),指定专人跟进处理,定期公示问题解决进度;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限时办结并同步更新处理结果,保障毕业生权益。      本人坚信上级主管部门及成都师范学院会正视管理漏洞,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附件:1.学信网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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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系统信息缺失 , t3 d+ ^, m6 ^) a
# o& Y2 N. ^  n
3.毕业证书领取表 4 p# @2 e+ }  W: d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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