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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d; l0 [* j. J4 ^主要诉求:请求信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依法督促该店铺(法定代表人吴优、实际经营者吴坤)立即足额支付拖欠我的工资11000元,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事实和理由:本人于2025年7月在该店务工15天,后于2025年9月7日再次入职,工作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经营者吴坤仅支付1000元工资,并出具欠条确认欠付工资12000元,但未约定结清日期。经多次催要,吴坤于2025年12月28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1000元,至今仍欠11000元工资未结清。 该店铺为个体工商户,登记名称为 “宜宾市临港经开区胖二牛餐饮店”,法定代表人为吴优(宜宾市某企业职工),实际经营者为吴坤(吴优的父亲)。我曾多次联系吴坤、吴优讨要工资未果,吴优以“店铺由父亲吴坤实际经营”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导致拖欠工资问题迟迟无法解决。目前该店铺已转让经营,试图耍赖蒙混! 其他:本人于2026年1月7日在宜宾市信访局官网进行投诉,至今没有任何进展。请多关心帮助我们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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