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法制网编辑 于 2015-7-7 13:31 编辑
' y& F0 M4 r1 X9 @0 V# _0 |. @& T X. Z6 W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而作为全国旅游城市的四川省阆中市,与之不相协调的是,在该市卫生局的办公大楼上升挂的五星红旗,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为谁降下了半旗?而且现在已经破烂不堪。 本网讯(记者:李飞甫)2013年成功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古城阆中,融山、水、城为一体,生态幽雅,风光绮丽,旅游资源丰富。拥有张飞庙、永安寺、五龙庙、滕王阁佛塔等4处全国文物保护单位。有清代的四川贡院、华光楼、巴巴寺等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仅地面文物就有200余处,其文物保护数量居全省县级行政区之首。每年接待游客近千人。然而就是这样的旅游城市,却出现了与之不相协调的事。 2015年7月2日下午,本网记者在阆中市巴蜀大道,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前看见,该局办公大楼楼顶上升挂的五星红旗,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为谁降下了半旗?而且现在已经破烂不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0 [: y7 c. z/ G$ ~4 e(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 s# C% l' y( E3 i' @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 Y! U# H0 ?7 V6 N(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9 q% [" \ T: O9 _1 n+ D/ Y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9 O$ W: ^2 w( }6 t' c p- |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7 \# e+ v/ h: S9 L# X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那么,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楼顶上升挂的五星红旗在为谁降半旗呢?它是否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呢? 7 d: {6 g% I) Q* }+ f/ g/ p, ?1 c
, J. E% Z% |& o" m1 U
/ ~- m! E) I9 f. v
/ V2 [( `' U" F- C" O$ m图为: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楼顶上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为谁降的半旗 ! d/ x* V+ H/ P2 z2 w' b
3 ^' |6 \) Q: d6 \) S# f- m2 p. z1 b
# x+ _) f* }: s- p6 w% J9 j7 f
; x; h( I6 @! o4 N3 F% t! s: M2 g& h4 a" e( p6 @$ N
图为: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楼顶上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为谁降的半旗 2015年7月7日 ) M5 G! E, c3 U8 G0 l
* U* s0 ?& \ ?9 c
|